受理类型: | 信息化 | 写信时间: | 2017-12-14 |
姓 名: | 小** | 性 别: | 女 |
电子邮件: | ****** | 联系电话: | ****** |
信息标题: | 公积金贷款8月批准,至今未放款,导致无法收房,至今已超过交房时间2月 | ||
信息内容: | 公积金贷款8月批准,至今未放款,导致无法收房,至今已超过交房时间2月 | ||
管理员答复: |
已转交市财政局。
系统管理员
2017-12-19 |
||
部门回复: |
阆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由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管理,如有公积金贷款方面问题,请咨询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谢谢你的来信。
市财政局
2017-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