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 信 人 | *** | 写信时间 | 2019-03-02 |
联系地址 | ********* | 联系电话 | *********** |
信件编号 | 14243 | 信件类别 | 咨询 |
信件主题 | 2019年农民失地社保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杨市长:<br/> 我是一位普通农民,长期在外打工,想咨询2019年我市是否有农民失地社保销售计划,如有我们可以通过什么途径得到消息并办理,我父母今年已经53岁是否可以参加,农民失地社保的购买条件、途径及办理所需资料有哪些,望给予回复,谢谢! | ||
信箱办回复 | 已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 群工部管理员 2019-03-05 11:1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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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回复 | 杨文浩,您好!您在阆中市长信箱留言咨询失地农民社保事宜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参保问题。根据您的描述,您咨询的应该是失地农民参保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的问题。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办发〔2018〕59号)文件规定:“被征地农民不再通过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方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因此,您咨询的失地农民参保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已不复存在,现有的参保缴费方式为逐年缴费。 二、年龄问题。您的父母均已50多岁,母亲已超过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若从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则不可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但仍可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即原农保),您的父亲在法定退休年龄60周岁之前仍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理方式是带上身份证在阆中市社保局征收大厅办理,缴费方式为逐年足额缴费。 三、如有不明白之处或其他问题,可拨打阆中市社保局咨询电话:0817-6262103;欢迎关注“阆中社保”微信公众号了解更多社保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