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 信 人 | ** | 写信时间 | 2020-0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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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15485 | 信件类别 | 咨询 |
信件主题 | 关于两会提出保留地摊经济措施在阆中何时能实施 | ||
信件内容 | 因为个人民生问题,一直很关注地摊经济在阆中能不能摆,摆地摊城管要不要罚款,没收问题。地摊属于一些普通老百姓赖以生存的根本。以往阆中明确规定不允许摆地摊。一经查处就是罚款,没收。就要没收了农民的地一样。但是今年两会明确提出了,要保留地摊经济,不将占道经营列为文明城市考核内容。所以这项措施在阆中何时才能实施呢? | ||
信箱办回复 | 已转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 群工部管理员 2020-06-01 18:3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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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回复 | 王先生: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阆中市社会事业发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现就您提问题答复如下: 自全市复工复产以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稳就业、保民生”相关工作要求,在坚持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积极做好职能范围内的市容管控、民生服务等相关工作。 为深入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维护良好的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秩序,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兼顾城市管理、群众就业、民生实际,在不占用盲道和消防通道、影响市容、妨碍交通、污染环境、噪音扰民等前提下,规划设置一定的经营区域,适度、有序放开占道经营,引导流动商贩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集中规范经营,满足市场和群众需求。 目前,我局正在选址规划,待与各职能部门达成一致意见后,将对外公布城区临时占道经营摊区设置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