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 信 人 | ** | 写信时间 | 2020-06-19 |
联系地址 | ********** | 联系电话 | *********** |
信件编号 | 15561 | 信件类别 | 咨询 |
信件主题 | 关于小孩入学的问题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咨询下,本人在阆中开发区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只有我的名字,我户口也是农村的,小孩的户口跟着妈妈在她们那边,小孩能在开发区上学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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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办回复 | 已转市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办理。 群工部管理员 2020-06-23 18:4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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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回复 | 阆中市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问题的回复 尊敬的何先生: 您好,您通过市长信箱咨询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在阆中市城区以外就读、申请在新老城区上小一的适龄儿童,于8月24日至31日,分别到江南教育督导责任区、保宁教育督导责任区交验入学资格证明材料和预防接种证明原件,符合阆教科体〔2020〕129号文件规定条件的,统筹派位到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学生持《阆中市小学生入学派位通知单》到指定学校报到就读。 在阆中市城区以外就读、申请在新老城区上初一的学生,于8月24日至31日,到市教科体局教育股交验证明材料原件,符合阆教科体〔2020〕129号文件规定条件的,统筹派位到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学生持《阆中市初中生入学派位通知单》到指定学校报到就读。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阆中市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0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