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 信 人 | ** | 写信时间 | 2020-10-13 |
联系地址 | ************* | 联系电话 | *********** |
信件编号 | 15902 | 信件类别 | 咨询 |
信件主题 | 关于阆中市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报相关问题咨询的函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市委领导、就业局领导: 我是一名目前正在创业的阆中人,时值疫情期间,创业压力颇大,在了解到阆中市政府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出台了一揽子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对我们创业者而言犹如雪中送炭,在这个最冷的冬天温暖着我们每一个阆中人。 目前我的企业资金缺口约为70万元,我拟以我的住房做抵押向银行贷款70万元。但我了解到,财政部关于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仅为20万元,故我想咨询一下,我能否申请20万元的创业贷款贴息,其余50万元的贷款利息由我自行筹措解决。 敬盼回复! 邓爽 2020年10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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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办回复 | 已转 办理。 群工部管理员 2020-10-14 13:1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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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回复 | 市民,您好!您咨询的关于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川财金〔2016〕124号、川财金〔2020〕30号文件规定:享受财政贴息支持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利率上限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250BP),创业项目必须是微利项目,具体指除广告业、桑拿业、按摩、网吧、氧吧等高利润行业及其它国家产业政策不鼓励的行业以外的项目;享受财政贴息支持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300万,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若您企业贷款金额70万元,且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可向我局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若您有不明之处,欢迎在工作时间内拨打就业服务管理局电话(0817-6306301)或到办公室当面进行政策详询。感谢您对就业服务工作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