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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81008798715Q/2017-0018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阆中市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17-03-17

阆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阆中市“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的批复

时间:2017-03-17 | 来源:市卫生健康局

阆中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阆中市“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016-2020年)》的批复


阆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你局《关于批准<阆中市“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的请示》收悉。经十七届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阆中市“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请严格按照十七届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纪要组织实施,持续优化我市医疗机构布局,努力提升我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推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此复。

阆中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6日

阆中市“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016-2020年)

根据《四川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四川省“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南充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阆中市市域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48号)和相关规定,结合阆中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医疗资源现状

全市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101个。其中,人民医院1个,中医医院1个,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院)1个,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病医院)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1个,120急救指挥中心1个,民营医院1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个,乡镇卫生院36个,中心卫生院10个,诊所、医务室、门诊部176个,村卫生室84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3个。编制床位总数3870张;卫技人员总数3975人,其中注册执业(助理)医师1911人,注册护士1088人。按常住人口72.5万人计算,每千常住人口拥有编制床位5.34张,卫技人员5.48人,执业(助理)医师2.63人,注册护士1.5人。每千常住人口编制床位数低于全省水平,高于全国、南充水平;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高于全国、全省、南充水平;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低于全国、全省、南充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1.医疗优质资源匮乏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健康保健意识的增强,医疗服务需求也将大幅度增加,而我市服务能力较强的二甲以上的医院人满为患,病床紧缺需长期加床,不能满足群众就医需要。

2.医疗资源分布不均

由于历史原因,优质医疗资源主要分布在城区,城市周边郊区和农村医疗资源相对不足,医疗服务能力偏低,城乡医疗资源和医疗服务水平差距明显。

3.医疗机构结构失衡

由于各层次医疗机构之间分级诊疗落实不好,导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下降明显;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举办医疗机构发展不均衡,民营医院数量多、规模小、质量差,缺乏特色,不能满足群众的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康复、护理、中医、养老、体检、影像类医疗机构发展不足,影响了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效果。

4.资源使用效率不高

医疗机构出院人数103075人,全市病床使用率75.38﹪,其中公立医院床位使用率91.78﹪,民营医院床位使用率68.69﹪,基层医疗机构床位使用率55.31﹪,平均住院日9.51天,整体使用效率不高。特别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工作量偏少,设施设备部分闲置,资源利用不足。

二、设置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联系阆中实际,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政策的要求,规划总量,盘和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合理配置全市医疗卫生资源,使人民群众享受到方便、快捷、优质、高效、价格合理的医疗保健服务,为实现健康阆中提供有力保障。

(二)规划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配置相结合

落实政府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中的规划、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责任,切实维护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发挥市场机制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在坚持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的基础上,按规划要求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

2.坚持政府举办与多元办医相结合

以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结合我市实际,注重发挥公立医疗机构的主体作用,有针对性地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办医向高端化、专业化、规模化、科学化发展,加强专业公共卫生结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3.坚持统筹协调与分类指导相结合

统筹当前与长远,统筹预防、医疗和康复,坚持中西医并重,注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促进均衡发展。科学规范不同层次医疗机构的规模、功能及相互关系,合理、有效地利用医疗卫生资源,做到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资本举办医院分级分类管理,上下联动,相互配合。

4.坚持突出重点与补齐短板相结合

结合新型城镇化和古城旅游发展的实际,按照科学疏散、适度新设、有效提质的思路,优化全市医疗机构的总量和结构。在突出城市这个重点的同时,补齐城郊和农村短板,促进城乡医疗卫生协调发展。

三、配置标准

(一)病床配置

结合全市总体布局规划、经济社会及人口发展情况,依据辖区服务人口、服务半径、交通等情况,分类确定医疗机构的数量和规模。到2020年,本市医疗机构总编制床位配置标准为每千常住人口6张。

(二)人员配备

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保持2.6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2.6人,医护比达到1:1,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3人,使卫生技术人员规模与我市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相适应。

(三)功能配置

1.公立医院。公立医院是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应当坚持和维护公益性,充分发挥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等方面的骨干作用,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养、医学科研、医疗教学等任务,承担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援外、国防卫生动员、支农、支边等任务。

2.社会资本举办医院。社会资本举办医院是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规模应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相适应,重点发展康复、护理、中医、养老、体检、影像等特需医疗、高端医疗和社会需求明显的医疗服务,对公立医院形成有效补充。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主要承担本辖区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和部分康复护理工作。诊所、医务室、门诊部等作为基层医疗机构的补充。

4.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是向辖区内居民提供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的机构,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监督执法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精神卫生机构、120急救指挥机构等,主要承担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任务以及相应的业务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并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公共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监督考核等工作。

(四)机构配置

公立医院设置。人民医院争创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创建为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争创三级乙等专科医院,精神病医院争创二级甲等专科医院,河溪、柏垭2个中心卫生院创建为二级乙等综合医院。

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设置。全市各类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编制床位标准按照每千常住人口1.5张进行总量和结构控制,分年度有计划择优实施。鼓励现有民营医院上等升级,中山医院争创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设置。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所,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所,精神卫生中心1所,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1所,120紧急救援指挥中心1所。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所。保宁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优化布局。

乡镇(中心)卫生院设置。乡镇卫生院36所,中心卫生院10所,保证每个建制乡镇设置1所卫生院。

村卫生室设置。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可不设卫生室外,原则上按“一村一室”标准设置。服务人口超过3000人或服务半径超过2公里的建制村,群众就医不便的地方可根据需要增设1-2所卫生室。

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辖的社区居委会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每社区居委会设置1个社区服务站。对一些社区人口少、服务半径小、已设有卫生室的社区居委会不再设社区卫生服务站。

诊所、医务室、门诊部设置。根据居民健康需求设置,支持开办中医诊所,鼓励发展特色专科诊所。

四、设置审批

(一)审批权限

1.医疗机构不分类别、所有制形式、隶属关系、服务对象,其设置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2.不满100张床位的医院、卫生院,诊所、医务室、门诊部、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由阆中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设置审批。

3.专科医院、满100张床位的综合医院等由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设置审批。

(二)选址要求

必须符合阆中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原则上同类医疗机构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少于500米。

五、功能协同

(一)分级诊疗制度。到2020年,基本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坚持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实现县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互动。

(二)互联网健康服务。到2020年,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基本覆盖并动态更新信息,建成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并互联互通,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逐步实现一卡多用、区域“一卡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能提供以慢病为主的互联网健康服务。

(三)推进医养结合。到2020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业务协作机制,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协同做好老年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推动养老机构开展远程医疗服务。

六、保障措施

(一)坚持政府主导,争取部门支持

在政府的主导下执行规划,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规划的实施工作。发改部门要将区域卫生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依据规划对医疗机构新改扩建项目进行审批立项,并负责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与监管。财政部门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完善财政对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机制。住建、国土部门要在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需要,提供符合阆中实际的医疗机构建设规划及建设用地。人社部门要做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薪酬等政策的落实。环保部门要强化对医疗机构污水排放等方面的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质控环节的监督管理。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保证规划的落实。

(二)强化宏观调控,实施全行业管理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为依据,对辖区内的医疗资源配置实行宏观调控,有计划地协调发展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和分级管理的要求,有计划地审批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严格控制不合理的医疗资源准入,促进公立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良性有序竞争。

(三)健全人才机制,全面提高素质

按照“适当增加总量,全面提高素质,改善人才结构,城乡协调发展”的原则配备人员,大力实施“人才强卫”战略,完善稳定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引进人才的用人机制,着力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按需及时增加编制;制定优惠政策引进高层次人才;提高待遇吸引人才、留住人才;设立卫生人才培训专项资金,有序开展各类专业培训;鼓励卫生人员终身学习,促进其自我完善和提高。

七、附则

本《规划》由阆中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本规划引用数据均截至2015年底,本规划有效期限至2020年。在执行期间,可根据国家、四川省、南充市宏观政策调整、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人口和疾病谱变化、城镇化建设等情况,予以适当调整。

本规划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此前颁布的有关规划与本规划不符的,以本规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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