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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2-05-06

阆中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5-13 | 来源: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机关各相关科室,局属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南充市委市政府、阆中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和有关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切实消除住建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我局制定了《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6日

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南充市委市政府、阆中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全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统一安排,切实做好全市住建领域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决定立即开展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统筹发展与安全,压紧压实住建领域各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全面排查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政治责任,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

按照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全面对照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坚持源头防范、系统治理,统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护安2022”监管执法等专项行动,全覆盖检查住建领域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有关企事业单位、建设或运行项目(场站)安全生产情况,有序衔接、不断深化城镇燃气、建筑施工、房屋建筑等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及时有效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一)压紧压实安全工作责任。各相关股室、单位要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措施,认真梳理、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补齐安全短板和防范措施,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重点检查: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情况,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情况,“打非治违”“两违清查”工作开展和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整治等情况,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履行自身安全职责情况,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事故瞒报谎报迟报漏报行为查处等情况,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二)突出重点领域开展大检查。各相关股室、单位要以城镇燃气、建筑施工、房屋建筑等领域为重点开展大检查,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坚决防止风险隐患酿成重特大事故。

1.城镇燃气方面。深入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全面落实《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项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整治燃气(燃气具)经营企业、燃气用户安全隐患。重点关注使用燃气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出租房、商住混合体、餐饮场所、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和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大排档、小吃店等,切实消除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和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使用不合格燃气灶具等隐患,加快推进城镇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强化液化石油气各环节监管,积极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检查燃气安全隐患第三方检测评估工作推进情况、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非居民用户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推广情况。强化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调度和督促指导,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2.建筑施工方面。扎实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按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检查督促参建各方依法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加大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脚手架等危大工程检查力度,严格深基坑、管沟、地下暗挖等工程开挖和支护检查,强化高处坠落、有限空间作业等各项防护措施落实。检查项目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安全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履职情况;通过“四川省房屋质量安全监管平台”,逐项目、逐部位、逐设备、逐人员精准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管理,严厉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3.城市供排水方面。深入排查整治城市供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安全隐患,抓好市政检查井、污水管道井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加强汛期重点区域排水防涝设施检查,加大城市易捞点排查整治力度,完善排水防涝应急预案,及时补齐城市内涝防范工作短板。加强城镇供水厂站及管网设施运行环节隐患排查,保障供水安全。完善城市内涝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健全应急抢险队伍,备齐备足抢修车辆、设备等。

4.房屋建筑方面。持续深入推进城镇和农村房屋、以及用作经营性的农村自建房建筑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检查擅自拆除房屋承重结构等违反房屋结构安全使用的行为,加快C、D级危房整治进度,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校、医院、养老院、商场等人员聚集场所危房排查整治,加快分级分类治理,通过维修加固、拆除重建等工程措施,彻底消除隐患。继续深入开展“两违”专项清查工作,对违法违规审批问题,严格按照法定权责,依法依规实施整改。加强住宅小区、大型综合体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三)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相关股室、单位要督促相关企业建立“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检查”工作机制,加强城市排水设施、建筑工地、城镇老旧房屋和临水临崖、地势低洼地段农村住房等重点领域重点部位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临山临河工地营地存在的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整治,确保生产作业和居住安全。检查防汛抢险队伍和救灾物资储备,组织防洪、防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和汛期各类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情况。

(四)强化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各相关股室、单位在排查整治住建领域安全风险隐患的同时,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住房城乡建设各项工作。要抓实建筑施工等行业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全面实施建筑工地封闭管理,实化细化防控措施,引导从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加强疫情隔离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杜绝使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建筑。

(五)强化问题隐患动态清零。各相关股室、单位要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进行系统分析、精准研判。对检查、督查、抽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有关单位或企业认真落实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五落实”措施,确保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全国全市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巡查、考核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隐患整改销号。

(六)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各相关股室、单位要结合开展“护安2022”安全专项执法行动,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和联合执法等方式,运用远程信息监控等现代化手段,并落实奖励制度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精准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要坚持凡检查必执法、凡违法必处罚、凡处罚必从严的原则,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一律依法按程序移交综合执法部门处理;对存在重大隐患问题或屡查不改、屡纠屡犯问题以及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律实施顶格处罚;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追责问责,持续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

三、工作安排

从5月至12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各相关股室、单位要认真研究、分析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根据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迅速组织、立即行动、全员参与。

(二)检查整改阶段(5月1日至7月15日)

1.自查自纠阶段(5月15日前)。在自查基础上,督促企业(单位)开展安全隐患及违法违规行为自查自纠,并贯穿大检查全过程。对企业(单位)自行纠错处理的,可免予处罚或从轻处罚。

2.督导检查阶段(5月15日至7月15日)。5月31日前,各相关股室、单位完成全面自查以及对直接管理范围有关工作全覆盖、拉网式巡查检查,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台账,并进行有效整改。6月15日前,南充市住建局对各地大检查情况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并同步抽查企事业单位、项目(场站)。各相关股室、单位要做好迎接省住建厅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暗访督查准备。

(三)问题整改阶段(7 月15日至9月20日)。各相关股室、单位要建立问题台账,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措施,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严防因隐患整改不及时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四)开展“回头看”阶段(9月21日至11月30日)。各相关股室、单位要对问题隐患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看发现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实施阶段任务完成情况,全力确保国庆节和党的二十大期间住建领域生产安全。

(五)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相关股室、单位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根源性问题分析原因、增添措施,推动长效机制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股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股室单位和人员,分管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

(二)周密安排部署。各相关股室、单位要根据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有针对性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落实工作时间、责任和标准要求,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统筹做好大检查工作。市住建局将加强工作调度,对工作组织推进不力、效果不明显、事故多发地区采取敦促提醒、警示约谈等方式,确保大检查工作实效。

(三)注重总结提高。各相关股室、单位要认真总结此次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刻剖析原因,找准根源症结,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防范化解疫情影响下各类安全风险。

(四)严格应急值守。各相关股室、单位要严格落实行业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消防工作职责,严格落实24小时在岗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等各项准备工作。遇到各类紧急重情况和重特大突发事件,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时限如实上报有关情况。

请各相关股室、单位于2022年12月16日前将大检查工作总结报住建局建管股唐浚桓(电话:6263734,邮箱:67495518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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