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建设工程专家集中审查实施办法》解读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最大限度节省政府投资,提升财政资金投资效益,阆中市出台《政府投资建设工程专家集中审查实施办法》(下面简称《实施办法》),现就《实施办法》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明确审查范围及重点。《实施办法》规定,对全市内施工估算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含政府拥有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建设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运营的项目、国企投资项目),及符合相关规定且单项变更增加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工程增量,抽取行业专家对建设工程技术指标、工程造价及施工图等进行一次性集中审查。
二、规范专家库设立与管理。《实施办法》指出,由市行政审批局牵头组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集中审查专家库,按照“统一管理、分类参与、按事选取、集体评审”原则,制定专家选聘、解聘、抽取具体办法和各类工程技术审查细则,并细化审查开展工作程序及纪律要求。
三、严格审查组织及结果运用。《实施办法》要求,市行政审批局在收到审查资料3个工作日内进行受理,组成专家评审组,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集中开展审查。专家审查结束后,将专家集中审查意见和方案优化建议报市政府,由市政府决定是否组织发改、财政、行政审批等部门对项目进行修正和完善,结果作为项目业主和市财评中心开展后续工作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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