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保贷”项目运行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时间:2024-01-22 10:09 | 来源:四川阆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一、出台背景

2015年,省经信厅会同财政厅指导成都高新投资盈创动力公司牵头,联合省机械研究设计院及双流经开区和德阳高新西区的平台公司,组建了四川工创企业管理服务公司(简称工创公司),以市场化方式运营管理“园保贷”项目。2019年,省经信厅和省财政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创新“园保贷”项目工作的通知》优化其运行管理模式,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效益。截至2021年,全省通过“园保贷”项目发放贷款1953笔,85.35亿元。

2021年,阆中市获得省级“园保贷”增资扩围资金300万元。2022年,按照1:1比例,地方财政匹配300万元,建立了600万元风险补偿金,合作银行按照风险补偿金的10倍核定授信额度,可发放6000万元的“园保贷”贷款总额。该资金已全部划入农商银行“园保贷”专户。并已确定邮政银行、农商银行、建设银行为“园保贷”合作银行。按照省级工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园保贷”业务推进情况纳入省级动态考核,1年内未开展业务的,将收回省级专项资金;对开展成效好的,可申请增资扩围。为推动“园保贷”工作,加强管理,根据三方协议,制定了本办法。

二、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组建“园保贷”工作机构成立了“园保贷”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在管委会设立了推进办审定入库企业名单,向工创公司提交企业贷款推荐函明确了贷款发放的准入条件和贷款用途。

明确了申办流程:由“园保贷”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初审企业提交“园保贷”入库资料,并公示无异议后进入“园保贷”阆中园区入库名录。有贷款需求的入库企业经园区推荐、工创公司专家审核出具推荐意见函,由合作银行独立完成信贷审核工作,报工创公司放款确认后,即可放款。单笔企业最高贷款不超过1500万元,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贷款年化利率不超过5.2%。工创公司收取0.5%的咨询服务费。企业可以实物资产、期权、票据、知识产权、应收账款、有效订单等作抵押,原则上实物资产评估值(按银行抵押率折算后)不高于贷款金额50%。

风险分担:建立园区管委会、工创公司和合作银行三方联动的风险防控体系工创公司和合作银行对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发生风险追偿无果后,损失资金由银行、省级财政和园区分别按50%:25%:25%的比例分担损失。

风险防控:一是实行风险预警机制。“园保”推进办与合作银行须及时对发现有逾期风险的企业进行风险预警,需要冻结银行账户或查封企业资产的,须及时向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等相关单位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二是实行贷款暂停机制。当园区贷款逾期总额与风险补偿金余额持平时,合作银行暂停“园保贷”业务。三是实行合作银行退出机制。工创公司定期对银行“园保贷”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对未达到相关要求的合作银行,报经省经信、省财政厅同意后取消合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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