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公开 > 专项资金(涉农补贴)
索引号
11511181008798619F/2022-0003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阆中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2-08-19

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五批绩效目标自评表

时间:2022-08-19 | 来源:阆中市农业农村局
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五批
中央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
地方主管部门南充市农业农村局资金使用单位阆中市农业农村局
资金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全年执行数(B)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200200100%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00200100%
地方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
目标
完成
情况
总体目标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支持灾后田管保苗面积≥40000亩,支持改种补种农作物面积≥4000亩实际完成支持灾后田管保苗面积≥40000亩,支持改种补种农作物面积≥4000亩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未完成原因和改进
措施
产出
指标
数量指标支持灾后田管保苗面积(亩)≥4000040000
支持改种补种农作物面积(亩)≥40004000
质量指标用于农业生产救灾相关支出的比例100%100%
时效指标及时下达拨付救灾资金完成完成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主要农作物单产减幅<30%<30%
生态效益指标灾区农业生产秩序、生产能力恢复恢复
可持续影响指标适时完成改补种,支持受灾养殖场灾后恢复重建,适时补栏补苗,恢复水产养殖完成完成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85%90%
说明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4.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度加权平均计算。
    5.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80%(含)—100%、60%(含)—80%、0%—6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完成值。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X
市政府门户网站提醒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