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普开始啦”|你了解文物普查吗?

发布时间:2024-07-11 15:55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定期普查文物

摸清文物家底

更新文物地图

是文物实现全面保护、系统保护

及整体保护的重要前提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正在进行中

这些信息一起来了解一下!

01文物普查是什么

文物普查是在一定区域内,由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进行的对本地文物资源的全面调查工作。它是国情国力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确保国家历史文化遗产安全的重要措施,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基础工作。

02文物普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已开展过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一次全国文物普查从1956开始,在普查基础上,1961年国务院颁布《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建立文物保护单位制度,公布第一批180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从1981开始,普查覆盖面积比第一次普查明显增大,这次普查基本实现了对全国文物资源的总体掌握,有力促进了文物法制建设。1982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公布实施,为文物提供了重要法律保障。在普查基础上,国务院核定公布了第二批至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各地也公布了多批次省级、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实施。2007起,国务院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这次普查历时5年,全国共登记地上、地下、水下不可移动文物766722处,查清了全国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家底和基本情况,掌握了文物资源大量基础信息和数据。

03为什么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文物工作,在2020年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明确要求“要建立健全历史文化遗产资源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国家文物资源大数据库,加强相关领域文物资源普查、名录公布的统筹指导,强化技术支撑,引导社会参与”,要求要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放在第一位,健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机制。

目前文物保护法进入新一轮修订程序,修订草案已于近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修订稿加大了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力度,完善了不可移动文物认定程序、报告备案制度,明确了原址保护要求,为普查认定登记不可移动文物提供法律依据,为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提供有力保障。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距今已16年,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低级别文物保护状况引发全社会关注。不管从党中央要求、事业发展需要还是人民群众期待出发,我们都需要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通过普查,全面掌握各级各类不可移动文物信息数据,可以为精细化、科学化制定文物保护利用政策制度,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扎实基础。通过普查,依法认定、登记并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全面落实保护第一要求,加强文物全面保护、系统保护、整体保护,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通过普查,明确全国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分布、价值特征,促进文物活起来,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可以说,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是对党中央关于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工作要求的认真贯彻、深入践行、全面落实。

04第四次文物普查的目标是什么

目标是建立国家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建立全国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大数据库,建立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机制。完善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公布机制,规范认定标准和登记公布程序,健全名录公布体系。完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机制,构建全面普查、专项调查、空间管控、动态监测相结合的文物资源管理体系。培养锻炼专业人员,建强文物保护队伍,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核心任务是要在全国范围开展不可移动文物的复查和新发现,调查基础信息,评估文物价值,依法完成文物认定、登记和公布程序,纳入法定保护对象。在此基础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公布辖区内不可移动文物目录,汇总建立国家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要以普查掌握的不可移动文物资源信息数据为基础,建立全国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大数据库,为推进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加强文物空间管控、动态监测等工作提供依据。

05第四次文物普查的范围、内容和时间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范围:我国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

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

这次普查分为三个时间阶段进行,计划从202311月开始,到20266月结束,普查标准时点为2024430日。

202311月至20244月为普查第一阶段,主要任务是建立各级普查机构,确定技术标准和规范,开发普查系统与采集软件,开展培训、试点工作,相关工作我们已经在紧锣密鼓筹备推进,各地也已经在开展普查前期准备工作。

20245月至20255月为普查第二阶段,主要任务是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实地开展文物调查。

20256月至20266月为普查第三阶段,要任务是依法认定、登记并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建立国家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逐级验收并向社会公布普查成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普查结果,将重要的不可移动文物核定公布为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更细致的工作安排、技术路线,将在普查总体方案中予以明确。

06第四次文物普查的对象有哪些

第四次文物普查的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不可移动文物:

古建筑:包括历史上的住宅、宫殿、寺庙、塔、桥梁、城堡、城墙等所有类型的古代建筑物。古遗址:指人类历史活动留下的地点,如古城遗址、聚落遗址、战场遗址等。古墓葬:包括各种古代墓葬和墓群。石窟寺:指开凿在山崖上的佛教寺庙,内部有佛像、壁画等。石刻:包括碑刻、摩崖石刻、石雕等石质文物。壁画:古代建筑物内部或石窟寺中的绘画作品。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包括近现代历史上有重大影响的事件相关地点、著名人物故居等。其他:如纪念性建筑物和构筑物、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等。

第四次文物普查将对这些文物进行全面的调查和登记,收集文物的名称、位置、年代、类型、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保存状况等信息,建立完整的文物档案,为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利用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依据。

此外,四普可能还会关注一些特殊类型的文物,如工业遗产、农业遗产、水利遗产等,以及一些特殊时期的文物,如抗战文物、近现代重要史迹等。普查的目的是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国文物资源的分布、状况和价值,为文物的保护和利用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07第四次文物普查如何组织实施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方式组织实施。

国家成立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由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任组长,文化和旅游部部长、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家文物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25个相关部门。

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文物局,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是本地区文物普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考虑基层实际情况,系统谋划、统筹推进。

08如何保证第四次文物普查质量

数据质量是衡量普查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

国家层面,由国家文物局统一负责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质量管理。普查中将建立健全文物普查责任体系,建立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普查质量控制,严肃普查纪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如实填报登记信息,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妥善保存普查数据和资料,对普查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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