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阆中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成本监审结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30 16:0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四川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市发展和改革局于202466日至2024812日,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单位提供的20212023年度阆中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成本资料进行了监审,现予公开。

一、成本审核情况

本次成本审核,主要对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所辖阆中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阆中市名城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阆中市固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阆中市液体垃圾清运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3年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填埋或焚烧成本情况,收入支出情况进行了核实;查清了各公司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情况;审核了各项成本、费用构成、公摊费用的分摊方法和比例是否合理;重点对生活垃圾、渗滤液、污水粪便收集量或处理量、工资中的津补贴、设备购置费、工程支出等进行详细审核并对公共费用进行了合理分摊;同时按照相关规定核增和核减了应计入和不应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

二、成本监审结论

根据合法性、合理性、相关性的原则,按照实地审核方法,经审核阆中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含环卫的收集运输、名城的填埋处理、南部的焚烧发电处理)历史成本为:

20212023年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成本分别为6049.18万元、5976.00万元、5544.51万元。

20212023年城乡生活垃圾单位处理成本(收集运输填埋方式)分别为851.37/吨、870.02/吨、717.53/吨。

20212023年城乡生活垃圾单位处理成本(收集运输焚烧方式)分别为709.52/吨、626.65/吨、529.42/吨。

经审核阆中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环卫的收集运输、名城的填埋处理、南部焚烧发电处理)定价成本为:

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定价成本为5856.56万元/年,其中:环卫处收集、运输成本4566.34万元,名城公司填埋处理成本745.52万元,南部焚烧发电处理成本544.70万元。

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收集运输填埋方式)的单位定价成本(三年平均历史成本)为798.87/吨。

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收集运输焚烧方式)的单位定价成本(三年平均历史成本)为615.99/吨。

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8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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