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指南

发布时间:2024-02-27 17:30

一、服务对象

在本省助产机构内出生(含在家中、途中分娩后即送往助产机构),且符合四川省落户条件的,一岁以内的婚生婴儿

二、办理内容

(一)《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

(二)《预防接种证》办理;

(三)户口登记;

(四)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

(五)社会保障卡申领

三、办理流程

四、申报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查验新生儿父母居民身份证原件,上传正反面,其中新生儿父母居民身份证正面扫描在一张图片上,反面扫描在一张图片上

(二)居民户口簿(收原件,上传新生儿落户方的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户主页

(三)结婚证收原件,上传新生儿父母结婚证复印件

(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理申请表》(电子表单网上填写,收纸质申请表

五、申报须知

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省助产机构内出生的一周岁以内的婴儿;

2.新生儿父母双方均为四川省家庭户籍;

3.新生儿准备随父或随母落家庭户;

4.父母双方婚姻存续期内出生的新生儿,且新生儿父母双方法定婚姻关系为夫妻;

5.父母双方民族一致。

六、办理地点

分娩医院的“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理窗口

七、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咨询电话

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理热线:0817—6233150

户口登记办理咨询:0817—6265503

参保缴费办理咨询:0817—6306263

社保卡办理咨询:0817—627891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t_1841577_ext.html
X
市政府门户网站提醒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