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江南街道办事处奎星楼社区卫生室一室未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常规等案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15 10:16

序号

被处罚单位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日期

1

阆中市江南街道办事处奎星楼社区卫生室一室

未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常规;未按照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九)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20.5元,并处罚款10000元。

202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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