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07 18:05

序号

当事人及案件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1

蒲辽未按执业注册地点执业案

自然人

阆卫健罚20245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一款

未按执业注册地点执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

1.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1160元;

3.罚款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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