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企业:
为认真落实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安办函〔2023〕134号)精神,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统筹,及时布置安排,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和检查,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底线,坚决防范遏制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二、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相关企业要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履行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加强现场管理,落实全员岗位责任制和岗位操作规程,堵塞盲区和死角,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要切实强化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加强设备、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防腐蚀和防泄漏管理,确保设备设施处于安全状态。要加强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管理,重点检查液位、温度、压力等监测仪表,以及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系统的运行情况,严防超温、超压、超液位、管线超流速操作。要切实加强检维修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科学制定检维修实施方案,认真做好技术交底,强化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环节审批和验收,坚决杜绝“三违”。要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针对危化品工艺设施设备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健全作业岗位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完善“一图一卡一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完善安全风险告知制度,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岗位应急处置能力。
三、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旺季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要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做到不安全不承诺、不承诺不经营,根据销量合理安排进货量,库存达到饱和时,批发企业应停止进货。要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信息化管理,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重点检查仓库、“四防”等基础设施达标情况,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及产品质量安全和流向登记、仓储安全管理情况等(具体检查内容参见附件1),特别是要突出对批发企业仓库的监督检查,严禁超许可范围、超量储存、超高堆放或者堵塞通道等行为。对烟花爆竹零售店,重点检查零售场所安全条件达标情况,现场安全管理落实情况等(具体检查内容参见附件2)。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落实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责任书要求,按照附件1、2所列内容,对辖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点)进行全覆盖检查,逐一对照排查整治。2023年12月28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及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整治表(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安委办。联系人:张又文,电话:13696223339,qq邮箱:517619023@qq.com。
阆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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