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扎实抓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中秋、国庆假期将至,学生返程、群众出游和各类节庆活动明显增多,人流、物流、车流急剧增加,各类交通运输、生产经营活动和建设工程施工等进入旺季,用电、用气、用火需求旺盛,安全生产压力进一步加大。为深入贯彻落实国、省、南充市和阆中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抓好中秋、国庆假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努力营造平和稳定的节日气氛。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醒认识形势,绷紧安全之弦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部门要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各地事故惨痛教训,举一反三,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抓好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各乡镇(街道)、市级各部门要将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作用,统筹抓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市重点领域防风险降事故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强安2024”专项执法行动等重点专项工作,以更加务实有效的举措坚守安全底线。
二、突出重点领域,加强安全监管
(一)交通运输方面。要加大对公路、铁路、水路等交通运输领域的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尤其要对电瓶车、摩托车超标设计(设计时速超过25公里/小时)、逆行、随意变道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整治,确保车辆行驶安全。加强对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等重点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要加强对重点路段、桥梁、隧道等的巡查和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旅游方面。要加强对旅游景区、游乐设施、旅游包车等的安全监管,督促旅游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加强对旅游景区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对景区内的游乐设施、索道、缆车等特种设备要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安全运行。要加强对旅游包车的安全管理,严格审查旅游包车企业资质和车辆技术状况,严禁租用无资质车辆从事旅游包车业务。
(三)消防方面。要加强对古城核心区、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九小场所”、多业态经营主体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落实以施工动火作业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未审批、无监护、无证等违规违章作业行为。要加强对老旧小区、“三合一”场所、群租房等的消防安全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加强对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防火防爆措施。
(四)建筑施工方面。要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的安全监管,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节日期间,监理和安全员必须全部到岗到位,要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触电、防中毒窒息、防高坠等防护措施,严厉整治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规动火动焊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要加强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检查,确保施工安全。要加强对农村自建房的安全监管,指导农民规范建房,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五)有限空间方面。加强养殖化粪池、农村沼气池等有限空间的安全检查,全面掌握管控有限空间风险隐患,强化有限空间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提升村社、养殖户等风险群体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要督促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规范有限空间现场作业管理,严格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严防中毒窒息事故发生。
(六)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
(七)工贸方面。要加强对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工贸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防范事故发生。要加强对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八)城镇燃气方面。加强对城镇燃气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密集场所、燃气工程周边建(构)筑物、城镇燃气场站、管网设施等重点部位安全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充装、无证经营、圈围占压、擅自改装等非法违法行为。要加强对燃气用户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用户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要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燃气行为,确保城镇燃气安全。
(九)学校安全方面。要加强对学校的安全监管,督促学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安全。要加强对学校教学楼、宿舍、食堂等场所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此外,要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十)森林防灭火方面。要加大对森林区域的安全监管力度,严格管控火源,严禁在林区内吸烟、野炊、燃放烟花爆竹等易引发火灾的行为。加强对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的检查登记,确保火种不被带入林区。强化森林防火巡逻,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和责任感。完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对森林火灾的能力。加强对森林防火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
三、加强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确保及时消除。要强力跟踪省安委会十一督导组反馈问题的闭环整改、清账销号,适时组织“回头看”,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强化应急值守,提高处置能力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信息畅通。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南充市安办将于9月15日至9月17日、9月23日至9月29日,派出综合督查组对阆中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进行督查暗访,请各乡镇(街道)、市级各部门认真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对照督查清单,全面查漏补缺,做好迎检准备。阆中市安办也将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等方式,组织开展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附件: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综合督查检查表
阆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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