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3月29日受理并拟对阆中市唐家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并拟对阆中市唐家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7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17-6263850
地址:阆中市七里新区阆中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措施和对策 |
1 |
阆中市唐家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
阆中市双龙镇双龙场社区 |
阆中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
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起点位于唐家湾拦河堰上游1km处,末点位于唐家河河口,综合治理河道总长度为1.5km,主要建设内容为: ①堤线总长度为2000.86m,其中左一段新建护脚长594.60m,右一段新建护脚长578.74m,左二段新建护岸长402.26m,右二段新建堤防长425.26m; ②河道疏浚长度500m,疏浚段为上游起点段(中0+000~中0+400)及下游河口段(中1+400~中1+500),疏浚量4988m³; ③新建下河梯步4处。 |
1.废水 施工期: ①生活污水:项目租赁周边居民房屋作为施工生活区,生活污水经既有污水处理措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②施工废水经现场设施的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内的洒水降尘; ③基坑废水通过排水沟和集水坑收集、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内洒水降尘; ④临时堆场在土方堆放区和淤泥滤水区设排水沟,废水经排水沟汇集至混凝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 2.废气 施工期: ①施工现场应沿四周连续设置封闭围墙(围挡),围挡上方设置喷淋降尘装置定时洒水降尘; ②出入口设置冲洗台; ③物料、渣土堆放需防尘网遮盖; ④场内在各施工段定期进行洒水降尘; ⑤使用商品混凝土; ⑥施工机械废气通过选用合格的机械设备及大气扩散得到缓解; ⑦淤泥滤水区喷洒除臭剂、淤泥采用密闭罐车运输。 3.噪声 施工期: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隔声、临时声屏障,进出车辆减速; ②合理布置施工总平面,合理布置施工交通及运输路线,远离敏感保护目标; ③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禁止施工; ④严格进行施工人员管理,文明施工。 4.固废 施工期: ①淤泥经过压滤处理后与沉淀池泥沙、弃土一并运至政府指定弃土场处置; ②建筑垃圾等可资源化的外售资源处,其余的建筑垃圾委托建筑垃圾清运公司进行处理,同时签订清运协议。 ③生活垃圾经现场袋装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 ④隔油池浮油收集后作为危废处置,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运营期: ①检修及维护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运往政府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进行处理; ②检修人员、慢行步道来往人员和工作人员巡检时产生的生活垃圾,垃圾桶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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