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4月2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25日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13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17—6263850
通讯地址:阆中市七里新区阆中生态环境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阆中成品油存储、销售及物流项目 |
南阆环审〔2024〕1号 |
2024年4月25日 |
2 |
阆中市污泥无害化应急处置处理与综合利用项目 |
南阆环审〔2024〕2号 |
2024年4月25日 |
3 |
阆中市龙溪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
南阆环审〔2024〕3号 |
2024年4月25日 |
4 |
阆中市鹿角溪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
南阆环审〔2024〕4号 |
2024年4月25日 |
5 |
阆中市唐家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
南阆环审〔2024〕5号 |
2024年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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