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4-0026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阆中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4-08-23

关于2024年8月23日受理并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4-08-23 | 来源:阆中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823局受理并拟对阆中市卓升一般固体废物(非医疗废物及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823日至2022829(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17-6263850

地址:阆中市七里新区文化路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措施和对策

1

阆中市卓升一般固体废物(非医疗废物及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

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七里街道汉王祠路28号

四川卓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四川新云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卓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选址于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七里街道汉王祠路28号,租赁标准厂房进行建设,投资3000万元建设“阆中市卓升一般固体废物(非医疗废物及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904平方米。建设废旧塑料造粒生产线一条,购置清洗设备、破碎机、造粒机等设备,年产废旧塑料再生颗粒5000吨。建设塑料制品生产线一条,以PP塑料及PE塑料(均为新料)为原料,购置注塑机、吹膜机、印刷机及其他配套设备,年产医疗废物垃圾桶100吨、医疗利器盒100吨、医疗废物周转箱100吨、医疗废物垃圾袋200吨。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项目生产设备在安装过程中,墙上钻孔,地面建筑垃圾清理,建筑材料及设备的运输等,将产生施工扬尘。项目施工期通过执行扬尘防治规定措施,以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确保达到《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做到规范管理,文明施工。施工时应采取适时洒水除尘,及时清除建渣、垃圾,清扫施工场地等措施,防止和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预处理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3)噪声

①施工时采用降噪作业方式:施工机械选型时尽量选用可替代的低噪声的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的声压级;设备用完后或不用时应立即关闭。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方应减少在休息时间施工,避免强噪声机械持续作业,严禁夜间施工,杜绝夜间(22:00~6:00)施工噪声扰民。③文明施工:材料装卸采用人工传递,装卸、搬运钢管、模板等严禁抛掷;在室内施工时关闭窗户。

(4)固废

本期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装修垃圾。装修垃圾除部分回收利用,剩余部分堆放达一定量时及时清运到指定的垃圾场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到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施工过程生产的废包材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漆桶、漆渣等集中收集后,存放于临时设置的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

项目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外排至市政雨水管网。厂区内建处理能力为20m³/d污水处理站(絮凝+接触氧化)。生产中的生产废水由厂区内建设的污水管网收集后,进入厂区内的污水处理站,按回用标准,统一处理达标后回用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厂区已建预处理池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后外排至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阆中市新城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后外排嘉陵江。

(2)废气

分选、上料、卸料粉尘主要在封闭车间内进行无组织排放;造粒、注塑、吹膜、印刷有机废气(VOCs)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

通过厂房隔音,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工程降噪措施,加强管理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收集点统一由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分拣杂质经统一收集后可回收部分外售废品收购站,不可回收部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滤网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水池沉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由相关资质单位处置;水性油墨桶经统一收集后,全部出售给回收单位;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回用生产。

废活性炭、废油桶、沾油废物中收集后,存放于厂区内设置的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

厂区拟采用分区防渗措施;主要分为重点防渗区: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清洗区、破碎区;一般防渗区:原料区、成品区、一般固废暂存点、冷却循环池;简单防渗区:其他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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