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气象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二、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导城乡气象工作,组织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乡镇(街道)气象工作站和气象协理员、信息员队伍建设。
三、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易燃易爆场所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施放气球活动。
四、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气候资源的综合调查、区划,指导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并审查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经济开发项目和城乡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台站和气象设施的组织建设和维护管理;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和汇交;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负责审查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所使用的气象资料。
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管理工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的发布和传播;组织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承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
七、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诉讼;组织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
八、管理本级气象部门内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业务建设;负责气象部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的落实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和气象文化建设。
九、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姓名 杨敏
职务 阆中市气象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分工 主持全面工作。
分管党建、意识形态、干部人事、老干部工作及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
姓名 焦广建
职务 阆中市气象局副局长
分工 分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气象业务服务、气象现代化建设、信息与技术保障、人工影响天气、后勤保障、局务政务公开、工会、创文创卫工作及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
联系气象台、工会。
姓名 汪春华
职务 阆中市气象局副局长
分工 分管文秘宣传、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财务、政策法规、行政审批、气象科技服务、精神文明建设、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及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
联系办公室、阆中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阆中市兴旺气象服务有限公司。
姓名 马 瑞
职务 阆中市气象台台长
分工 负责气象台全面工作,人工影响天气及综合业务相关工作。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本局综合协调、计划财务、人事与气象科技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气象法制建设、法规管理与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党建与精神文明建设、气象文化建设、纪检监察工作;承担本局目标管理与督查督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政务信息、文秘、宣传、信访、保密、固定资产、档案管理、政务中心窗口值守等工作。
(二)防灾减灾科。负责组织拟订和督促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管理气象灾害监测、联防、预警和评估;负责气象灾害防御与应急气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两个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气象信息传播等业务与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气象保障组织管理工作;负责人工影响天气和防雷减灾管理工作。
二、直属事业单位
(一)阆中市气象台(阆中国家基本气象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类气象观测、天气预报、气候预测、农业气象和决策气象服务业务工作;承担重大气象保障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气象保障服务业务工作;负责气象网络、信息系统、综合观测网的运行维护与管理;承担气象资料管理与气候分析业务;开展气象科研工作;负责对基层气象服务站的业务技术指导。
(二)阆中市气象服务中心。开展气象服务需求调研分析;承担公共气象服务、专业专项气象服务产品分析制作与服务信息的传播任务;承担气象服务网站及各类信息服务终端的信息维护工作;承担重大气象保障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气象保障服务任务;负责对基层气象服务站的业务技术指导。
(三)阆中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负责拟定本市人工影响天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负责本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指挥、协调、组织实施和效益评估;负责人工影响天气现代化建设及新技术开发应用;开展雷电灾害防护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