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起草全市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实施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麻风病人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负责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组织拟订全市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建议方案,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全市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报批及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地名工作。

五、拟订全市婚姻管理工作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六、负责全市殡葬管理工作,拟订殡葬管理政策、发展规划、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殡葬执法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七、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养老服务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老年大学管理工作。

十、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统筹协调全市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督促、检查全市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落实情况。负责全市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全市社会捐助和慈善活动。联系福利彩票工作。

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承担办事机构设在市民政局的市委、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具体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市民政局要推动老龄工作向主动应对和统筹协调转变,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强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能,协调有关部门执行老年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待、宜居环境、社会参与等政策。推动养老服务向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转变,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促进资源均衡配置,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走出一条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中国特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道路。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聚焦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兜牢民生底线。

机构领导:

姓名  缪  官

职务  局党组书记、局长

分工  主持市民政局全面工作。

姓名  伏泽松

职务  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

分工  负责局纪检监察、效能建设和工作督查、涉廉涉纪信访等工作。指导二龙、石滩、老观、龙泉、千佛、望垭、峰占、鹤峰8个乡镇(街道)民政工作。


姓名  鲜昭君

职务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  分管社会救助救济、社会福利、最低生活保障、流浪乞讨救助、项目编报、发展规划、固投入库、财务审计、法治建设、行政审批、政务环境优化、社会组织管理、志愿服务、社工人才、慈善捐赠、绩效管理、综合治理、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民生实事、乡村振兴与行业帮扶、机关、党建、工会、群团、政工人事、档案管理、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反诈禁毒、意识形态、洪山镇封阳村结对帮扶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项目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工作。指导保宁、沙溪、彭城、河溪、洪山、五马、妙高、水观、玉台、金垭10个乡镇(街道)民政工作。

姓名  赵先伟

职务  局党组成员

分工  分管养老机构管理服务、儿童福利保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区划地名、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福利彩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未成年人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含森林防灭火)、扫黑除恶、“河长制”、“双创”、“后半篇”文章、桥楼乡落阳村帮扶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党风廉政、项目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工作。指导柏垭、飞凤、天宫、七里、江南、思依、桥楼、木兰、文成、博树10个乡镇(街道)民政工作。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宣传、后勤等工作。负责全市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和综合性文稿起草。负责史志、年鉴编撰工作。统筹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含代管人员)、信访稳定、队伍建设、调资定级、政务公开、新闻宣传、信息调研、教育培训、国防建设等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统筹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网络安全、职业健康、绩效评价和应急管理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统筹负责民政领域林长制、田长制、河长制等工作。(办公室电话:0817-6252003)

二、社会救助股。拟订全市社会救助工作规划、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统筹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麻风病人、临时生活困难人员、生活无着乞讨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工作,负责特困人员审核确认及基本生活供养金发放。承办上级和本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标准、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牵头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负责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和襄渝铁路西段伤残民兵民工及遗属生活补助工作。指导监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麻风病人救助管理机构管理工作,指导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承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麻风病人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市社会救助信息系统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有关政策。统筹负责民政领域乡村振兴、民生实事等工作。(社会救助股室电话:0817-6253891)

三、慈善事业促进和儿童保障股(政策法规股)。拟订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执法、监督。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制度,指导组织社会捐助工作;拟订并实施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监督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承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统筹负责民政领域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初审、备案。负责推进法制民政建设。牵头协调推进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负责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牵头负责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慈善事业促进和儿童保障股室电话:0817-6259557)

四、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股。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推进全市老龄事业发展。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省情、市情宣传教育,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组织开展老年人教育和敬老、孝老、爱老宣传工作。承担老年大学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老年人福利制度并监督实施,健全为老服务志愿制度。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帮扶、关爱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负责高龄津贴审核发放工作。指导监督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养老服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办公室电话:0817-6510978)

五、社会事务和项目管理股。拟订并实施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办法,牵头负责全市乡镇(街道)设立、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市内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地名规划,发布标准地名,组织和指导全市乡镇、街、路、巷、村等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公布阆中市行政区划图,调查、收集、整理地名档案,编辑、出版地名图书资料。拟订全市婚姻、殡葬管理工作规定、规划并指导实施,推进婚俗、殡葬改革,指导、监督婚姻登记、殡葬服务机构工作。承担婚姻、殡葬管理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需要以政府名义出面的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有关工作。统筹负责民政领域创文创卫、生态环境保护(森林防灭火)等工作;负责组织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固投入库工作,配合规划财务股做好项目编报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担民政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民政小微工程建设、货物服务采购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工程建设、货物服务采购工作。(社会事务和项目管理股室电话:0817-6251001)

六、规划财务股(审计股)。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中央、省、市民政事业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项目编报、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监管。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规划财务股(审计股)电话:0817-6251978)

七、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战、群团等工作。(机关党委办公室电话:0817-625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