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公布阆中市2023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市级有关部门:
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四川省2023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3〕53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阆中市2023年度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阆中市2023年度实行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法律、行政法规、《四川省定价目录》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自动进入《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以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均不得纳入政府定价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服务单位根据成本及市场情况自主确定收费标准。
二、《目录清单》将根据经营服务性收费改革进程实施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三、各执收单位(机构)要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提高涉企收费透明度。收费公示的具体内容包括执收单位(机构)名称、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价单位、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收费性质、投诉电话等。公示形式可以是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公示牌、公示栏和公示墙等。
四、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收费监管,规范收费行为,健全收费举报制度,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
附件:1.阆中市2023年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2.阆中市2023年政府定价涉企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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