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各重点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南充市委、市政府及阆中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根据《阆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阆安委〔2023〕11号)要求,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专项督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10月16日—12月16日
二、督查区域
对全市所有乡镇(街道)、经开区管委会,行业部门及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安全生产工作督查。
三、督查方式及内容
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开展明查暗访。通过查阅资料、座谈问询和现场检查等方式,督查检查属地传达贯彻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并落实工作措施情况;是否制定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是否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安全监管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监管人员、网格员工作开展情况;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深入推进“强安2023”专项执法行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防汛减灾、应急救援;消防安全;非煤矿山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烟花爆竹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建筑施工安全;校园安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四、工作专班
(一)组成人员
由市安办牵头,应急局抽派力量组成5个督查组,有力有序推进督查工作期间,安排专家与执法人员参与督查指导及执法检查。
(二)督查分组
第一组:组 长 王才坤 市安办副主任
成 员 张英杰 综合督查与调查股股长
罗宗宇 综合督查与调查股干部
联络人 王列驹 综合督查与调查股副股长
第二组:组 长 朱用军 市安办副主任
成 员 宋伯群 综合协调与监督股股长
廖周木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股股长
联络人 戚秋霞 综合协调与监督股副股长
第三组:组 长 张秋风 市安委办副主任
成 员 何 波 应急局危化股股长
曹 谦 巡查考核股股长
联络人 邓晓宇 综合协调与监督股干部
第四组:组 长 陈 博 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 赵 佳 应急救援股股长
章红艳 应急救援股副股长
联络人 邹章鑫 执法二中队干部
第五组:组 长 侯 波 执法大队督查专员
成 员 伏光禄 执法二中队中队长
党永尧 防灾减灾股副股长
联络人 陈泓锦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股工作人员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市安办负责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围绕有效推进督查工作,健全完善信息交流、调度统计、跟踪督办和绩效评估等工作机制,强化组织管理、协调服务,确保督查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二)强化工作保障。督查组所需交通工具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解决。
(三)强化信息畅通。各督查组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形成问题清单,以“两书一函”方式反馈给相关单位,督促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对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开展走过场的单位和企业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倒逼责任落实。督查组每周汇总一次督查工作情况并于每周五报送市安办,由市安办整理后将工作情况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并报送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相关领导。
(四)严格工作纪律。督查实行组长负责制,检查组人员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纪律的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如实报告督查工作情况,不得隐瞒、歪曲、捏造事实。
附件:1. 2023年全市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专班督查分组及检查单位清单
2. 2023年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内容清单
3. 2023年全市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督查情况表
阆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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