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阆中生态环境局 2020年部门预算公示
一、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南充市阆中生态环境局职能简介
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执法工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方针、政策。
2、承担属地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工作。
3、承担属地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强化现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和事中事后监管。
4、承担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预警工作。
5、承担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
6、承担属地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
7、协助属地党委政府履行生态环境主体责任。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属地党委政府完成相关工作。
(二)南充市阆中生态环境局2020年重点工作
1、全力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力争按时办结中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采取措施防止问题反弹。
2、全力打好“八大”攻坚战役。持续打好污染防治“八大攻坚战役”,力争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确保天蓝、水绿、土净。
3、全面完成第二次污普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保障投入,力争按时高质完成全国第二次污染普查工作。
4、扎实开展六个专项行动。精心组织,扎实开展乡镇饮用水源地整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加工、水泥管件加工、石材加工、乡镇医疗废物处置、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六大专项行动,力争取得实效。
5、实施好“千人万吨”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治理,顺利通过国家生态环境部专项督察。加快推进嘉陵江阆中段排污口规范整治,确保出境断面水质不断改善。
6、全力推进裕龙河污染治理项目,做好全省农村污水治理示范工程。
7、纵深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牵头研究实施“一江四河”乡镇(街道)出入境断面水生态环境补偿,力争设立阆中市水生态环境补偿基金。
8、完成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阶段工作。2020年完成创建验收基本硬、软件要素准备,力争年底通过核查验收。
9、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成效。力争全面完成三庙乡罗汉村、望垭镇社合包村脱贫摘帽工作,为全面实施小康贡献环保力量。
10、两个“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工作职责,力争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环保铁军队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南充市阆中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包括机关本级和二级预算单位共计3个,具体包括:行政单位:南充市阆中生态环境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南充市阆中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其他事业单位南充市阆中生态环境监测站。南充市阆中生态环境局机关编制12人,实有11人,内设5股室(办公室,水环境管理股,大气环境管理股,土壤环境管理股,行政综合执法股);领导职数为一正三副。下属两个独立法人事业单位:一是单位南充市阆中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属正股级参公事业管理单位,共有人员编制33名,实有28人。二是南充市阆中生态环境监测站,属正股级事业管理单位,共有人员编制25名,实有22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南充市阆中生态环境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南充市阆中生态环境局2020 年收支总预算1001.75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92.45万元,主要原因是3人退休及1人离职、养保缴费比例降低、目标奖未纳入预算、项目资金预算减少、公用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南充市阆中生态环境局2020年收入预算1001.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1.7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南充市阆中生态环境局2020年支出预算1001.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1.75万元,占73%;项目支出270万元,占2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南充市阆中生态环境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01.75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92.45万元,主要原因是3人退休及1人离职、养保缴费比例降低、目标奖未纳入预算、项目资金预算减少、公用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1.7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7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43.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4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南充市阆中生态环境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01.75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492.45万元,主要原因是3人退休及1人离职、养保缴费比例降低、目标奖未纳入预算、项目资金预算减少、公用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南充市阆中生态环境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1001.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6.62%;卫生健康支出44.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4.46 %;节能环保支出843.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84.18%;住房保障支出47.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4.7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66.32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8.6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26.1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23.8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5.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70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方面的项目支出。
6.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49.44万元,主要用于环保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47.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南充市阆中生态环境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31.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15.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6.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南充市阆中生态环境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9.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4.5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5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共有公务用车4辆,均为监察监测特种车辆,4辆车均为省环保厅统一购置配给阆中生态环境局使用,车辆所有权属省环保厅。
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50万元,其中:
2020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计划,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50万元。计划用于环保监测、监察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19年相比按规定比例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
2020年公务接待费4.56万元。计划用于公务接待。2020年公务接待费与2019年相比按规定比例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南充市阆中生态环境局机关及下属南充市阆中生态环境监测站、南充市阆中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级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116.74万元,比2019年减少29.4万元,主要原因是比上年预算压缩2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政府采购计划7.1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电脑及文件柜网上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均为监察监测特种车辆,4辆车均为省环保厅统一购置配给阆中生态环境局使用,车辆所有权属省环保厅。
截至2019年底,本单位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办公家具及环境监测议器设备等日常办公设备。
(四)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和部门预算整体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5.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7.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南充市阆中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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