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本级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阆中市本级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阆中市财政局汇总, 2017年阆中市市本级部门,包括市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决算总额为2586万元,较上年减少464万元,下降15%。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5.72万元,较上年增加5.72万元,增长100%,原因是2017年市领导随同南充市领导出访俄罗斯等三个国家开展经贸合作及项目洽谈活动;公务接待费1202万元,较上年减少95万元,减少0.07%,主要是各部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减少了该项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78万元(其中:购置费32万元,运行维护费1346万元),较上年减少375万元,减少21%。新增公务用车购置费为市人民法院购置执法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下降,主要是各部门贯彻落实了公车改革制度,大大减少了该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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