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在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基础上,现将市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部门要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论证工作节点管理、流程控制、规范运行。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决策听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常务会审议。
三、承办部门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
附件:阆中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阆中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日
附件
阆中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1 |
阆中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 |
卫健局 |
2 |
阆中古城维修规范 |
古管局 |
3 |
阆中古城核心区室外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
古管局 |
4 |
阆中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试行) |
气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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