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阆中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现将市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部门(单位)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必须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承办部门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保留影像资料。
三、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
附件:阆中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阆中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日
附件:
阆中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1 |
阆中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应急局 |
2 |
阆中市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定价方案 |
发改局 |
3 |
阆中市政府投资项目购买社会审计服务管理办法 |
审计局 |
4 |
阆中市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
审计局 |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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