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高龄津贴申请指南
一、发放对象
阆中市户籍、80周岁以上老人。
二、发放标准
80-89周岁老年人:25元/人/月;
90-99周岁老年人:100元/人/月;
100周岁以上老年人:200元/人/月。
三、申领程序
(一)自愿申请。凡具备领取高龄津贴条件的老年人,均可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委托亲属等其他人员申请的,须提供本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逐级审核。
(1)村(居)受理、村(居)委会接到申请后,要及时比对申请人基本信息、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材料报送至乡镇(街道)。
(2)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接到申请后,及时进行核实、登记、造册,核实无误后,报送至老龄或民政部门审批。
(3)县(市、区)审批。县(市、区)老龄或民政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应当审批同意并纳入高龄津贴发放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阆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817-6306801 建议使用 Internet Explorer 8.0 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站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3810017 ICP备案:蜀ICP备05005173号-1 川公网安备 51138102000046号
互联网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电话:0817-6306631 举报邮箱:lzszfb63068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