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公安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7 17:2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阆中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效促进了行政权力规范高效运行。现将我局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1.组织机构情况。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安局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指挥中心、政治处、法制大队、行政审批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下设办公室在指挥中心,由一名民警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局属各部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负责各自警种信息的整理汇总及公开工作。

2.规范运行情况。坚持“专职信息员呈报、部门领导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上网”的流程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协调机制、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公开信息严谨准确。

3.全年数据情况。2020年,公安局在官方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上更新信息2000余条,通过上级转办及本局收取并处理群众来信289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更新信息112条;未收到群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不存在收取和减免费用的问题;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公开方式

一是在公安局派出所、治安、交警、局机关等部门“窗口”提供各类公安行政审批事项的流程公示及相关服务。

二是及时向市政府网站上传信息,主动公开治安警情公告和公安工作动态,让群众及时了解掌握全市的治安形势和警务新闻。

三是联系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以专栏、专题、专访等形式,对公安工作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重点任务、重大决策进行解读并通报执行进展情况。

四是利用各个法定节庆和专题宣传日组织街头宣传活动,针对重大案件侦破等事项举行专题新闻发布,通过宣传公安业务工作,进行正面舆论引导。

五是鼓励局属各部门积极使用“短信警务”平台、组建“网上警务室”、开通警务微博微信,以新载体加强与群众的互动沟通,提供治安防范信息、社区警情通报等各种形式的公安信息公开服务。

六是统一整理回收各类公安业务纸质文档,由局档案室承接面向社会单位的合理查阅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时存在动态信息的更新不够及时的情况,还需要在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上进一步加强。

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灵活新。公安局主要通过“窗口”部门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形式较为单一,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和载体有待拓展。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工作力度。加强工作规范和长效机制建设,完善申请受理、后台处理、反馈答复、监督保障等工作流程和制度。同时对责任民警加强业务培训,使之熟悉岗位职责、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有关工作操作规程,提高为民服务的水平。

二是强化公开力度。逐步完善和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较高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在微信、微博等平台广泛宣传,让市民更多知晓公安信息公开工作,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通过及时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警务工作的促进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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