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阆中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16:2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阆中市税务局在阆中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试行)》等文件精神,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及时受理纳税人的涉税信息诉求,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增强税务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税务局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税务局门户网站、阆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新闻媒体等平台主动对外公开政府信息,全年累计对外公开信息102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85条,通知公告1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税务局未接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按照办公室初核、分管领导审批的流程,层层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优化人员力量,抽调各部门信息工作骨干,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教育培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日常督促、提醒和指导,有效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和规范性。同时严格做好政务公开资料收集、归档等工作,确保相关资料有据可查、有据可依,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档案信息保障。

(四)平台建设情况

结合税法宣传、落实减税降费、纳税人满意度等工作,充分运用公开栏、办事指南、电视、报刊、广播等传统渠道,同时融合运用新媒体渠道,开通投诉举报热线电话,大力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百日服务零投诉”等行动,深入走访纳税人缴费人,深度解读政策,解决涉税难题,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的服务力和保障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践行“微笑服务”,致力营造“流程更优、环节更简、耗时更短、效率更快、效果更佳”的申请公开环境,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改善申请公开环境,提升干部业务水平。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明确牵头部门、承接单位、考核标准、考核时限等内容,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工作监督,增强干部职工的重视度和参与度,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99.42269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不够迅速,部分政策更新的速度不够快。二是政务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对新兴社交媒体运用还不够。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从以下几方面持续改进完善。 

(一)加强人员培训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以及《条例》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学习、培训力度,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二)规范信息质量 

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拓宽申请渠道,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严格把好受理、办理、答复三个关键环节,做好信息公开申请分类工作,加强对拟公开内容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性。

(三)加大公开力度

充分发挥好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按照要求把公众普遍关心、关注的信息予以公开,切实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深入推进税收政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持续优化纳税服务,提升服务水平。

(四)强化监督检查 

加大政务信息公开检查力度,按照 《条例》要求不定期对相关公开平台内容进行检查,对公开不及时、内容未及时更新、链接出现问题等情况以及纳税人反馈的问题及时进行建账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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