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09:01

2022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工作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加强民主监督,以公开促工作,圆满完成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阆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保宁街道果山街94号,邮编:637400,电话:0817-635176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相关要求,为有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实现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退役军人事务局多措并举,及时、全面公开我局信息。截至目前已通过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14条,其中,部门动态11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1条,2022年部门预算1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收到(来电、来信、来访、网络)市民反映的热点问题8条,回复8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强化服务理念,明确了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拟定了详细的受理程序,以方便群众知晓其受理程序、要求、受理机构、受理时间、受理方式,并落实了业务操作员和监管员,从而方便快捷地为公众提供本单位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努力做到了“实事求是、注重实效、更新迅速”。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方便人民群众办事和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的重要方式,推动群众高度关注的优待证申领制发、优抚对象年度确认等文件主动公开,让群众合理需求进一步得到满足。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全年办结市政府网站公众咨询13件,办理市长信箱6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班子本着“方便于民、取信于民”的原则,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 我局认真梳理各项工作职责,结合落实市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任务、要点,根据各股室和直属单位职责进行细化分工,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结合我局实际,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统计报送等具体工作进行规范,保证政府信息发布规范性、及时性和科学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和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的日常工作,把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局一项重点工作,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领导,有安排,有措施,有效果。在巩固优化已有栏目的基础上,聚焦《条例》确立的主动公开内容,规范建设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以共性基础性内容为主,调整完善专栏分类并规法定公开内容。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局高度注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管理,一是积极拓展公开内容及方式,对于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渠道及时公开。二是注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年度重点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2022年,我局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积极努力,认真负责地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宣传力度不够;三是信息公开容量、内容不能完全满足群众要求,距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改进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我们将继续贯彻实施《条例》规定,充实公开内容,加快信息更新,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二是加强《条例》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处理信息的能力,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实施。三是进一步明确责任,积极统筹股室、直属单位力量,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构,共同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加强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络、宣传栏等手段,使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信息公开的建设意义和发展现状,引导其正确行使知情权。五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的多样性,特别是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做到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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