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扶贫开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3 10:0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规定,按照文件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程序、加大政策解读、提升公开实效。(一)主动公开情况。根据《条例》规定,我局做到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开,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2020年,局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1条。(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件的受理、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程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0年,依申请公开件0件。(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着力加强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印发了《中共阆中市扶贫开发局党组机关管理制度汇编》(阆扶开党组〔2020〕04号),要求公文起草的股室(中心)遵循“谁起草、谁界定”“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公文公开属性进行认定,提升了公开时效。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要求信息发布遵循“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对所发布信息实行初审、复审、审核“三审”制度,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确保发布的信息表述规范、内容准确,无失密泄密事件发生。(四)平台建设情况。切实加强局机关微信公众号、微博平台建设管理。(五)监督保障情况。针对局机关信息平台,2020年明确了工作目标,理顺了管理体制,细化了职能职责,我局转发各类政务动态信息31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主动性有待增强。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需进一步规范。

(二)改进情况。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提高信息报送人员业务水平。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规范信息采集、审核、报送、发布制度。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的要求,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限时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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