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17:49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特编制阆中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统计数据时间段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地址:阆中市七里开发区巴都大道173号)联系,邮编:637400,电话:0817-6239001。

2021年,我局认真落实《条例》和省、市关于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医保工作实际,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持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1年,阆中市医疗保障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紧紧围绕中省市关于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医保工作实际,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加强主动公开平台建设,着力做好政策解读和新闻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推进。一方面继续抓实传统媒体渠道宣传,采取印发宣传资料(10000份)、制作宣传专栏(200余档)、开展会议培训(20余次)等多种形式,并联合阆中广电制作播出“阳光政务”广播宣传;另一方面更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和社交平台,向各新闻平台积极投稿,并开辟阆中医保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等新阵地,及时发布医保各项中心工作与专项活动开展情况,方便两定单位、广大参保群众从各个渠道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加大对医保参保缴费、报销流程、门诊特殊慢性病办理、医疗救助申报、生育保险报销等业务经办的宣传力度,全年共通过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我局执行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公示公告等政府信息142条,通过“阆中医保”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538条,通过各新闻媒体平台公开信息127条,做到“时时有宣传,人人晓政策”,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确保医保惠民政策落地落实。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依托举报投诉热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通过电话、通讯等方式保证公民能快速了解可公开的政府信息。2021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受理举报、咨询和建议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单位主要领导亲自审批重要信息发布,亲自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及时解决重大、疑难和突出问题,实行“局主管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落实抓——工作人员具体做”的三级管理、三审负责制,并配有兼职信息报送员1名具体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政务公开有序推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聚焦条例确立的主动公开内容,规范建设管理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平台是市电子政务外网单位门户、微信公众号。其中,在巩固优化已有栏目的基础上,我局微信公众号设置了便民服务、政策宣传、联系我们三个主栏目,下设包括“热线服务”“举报投诉”“互动交流”在内的12个子栏目,坚持内容同源同质,确保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与微信公众号数据互联共享。

(五)监督保障方面。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发挥监督作用,领导小组成员履职尽责,定期对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公开信息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今后,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升业务水平。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二是抓好载体建设。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及时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信息,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三是强化宣传引导。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加强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的宣传,持续提升群众对医保领域惠民政策的知晓度、安全感、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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