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垭镇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18 09: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金垭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金垭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金垭镇人民政府;邮编:637423;电话:0817—6460010)。

一、概述

2015年,我镇严格按照《条例》要求,通过阆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金垭镇人民政府信息公示栏、金垭镇人民政府政务微博、微信等多个渠道,及时、真实发布政府文件及工作动态,从政府权力行使、产业发展、财务管理、民生保障等多个角度充分公开政务、财务,树立起“为民、务实、清廉”政府形象。一年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

2015年,我镇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周夏苇任组长,党政办主任戴浩任副组长,党政办工作人员宋玲莉、柯艳平为业务骨干,并吸纳镇民政、计生、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财政所、安办、交管办、广播站、文化站等部门负责人为信息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镇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由宋玲莉和柯艳平负责,上下一心、齐抓共管,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制度建设

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一年来,我镇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2次,总结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加大力度,选派两名人员共同负责该项工作,确保信息采集面广、发布及时有效。三是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四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了三级审核制度,即:信息填报员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审发。进一步明确了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严格按照“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一律不对外公开发布,确保政府信息的绝对安全。

(三)拓宽公开渠道

通过阆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金垭镇人民政府信息公示栏、政务微博、微信等多个渠道,加快电子政务发展进程,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快捷的获取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及数量

截止2015年12月31日,镇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126条,其中,概括信息2条;计划总结信息2条;规范性文件信息39条;工作动态信息77条;人事信息0条;财政信息2条;行政执法信息0条;其他信息数4条。

(二)主动公开形式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以阆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金垭镇版块、政府信息公示栏公开为主,政务微博、微信等其他形式进行公开为辅。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5年12月,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互动栏目回应了群众关注的精准扶贫热点问题。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我镇未收到任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案件。

2015年,我镇未收取任何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费用,也未遇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需减免费用的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未发生与我镇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举报投诉问题

2015年,我镇未收到任何举报投诉。

七、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镇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较好地维护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但是,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群众知晓度不高、公开内容不全面、更新速度较慢等情况。为此,我镇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是计划在我镇村级集中代办站设立1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配备网络、电脑等硬件设施,全面开放,让更多的群众更加便利地了解我镇发展动态、政策解读等信息。

二是吸纳更多的人员参与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开,强化信息共享意识,拓宽信息采集渠道,不断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

三是一方面要落实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另一方面要积极争取政府投入,在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多采用宣传条幅、展板等图文并茂、浅显易懂的形式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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