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木兰镇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9 17:15

2020年木兰镇紧紧围绕市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在政府办的业务指导下,严格遵循“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的基本要求,真正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开,确保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木兰镇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规定,向社会公开发布木兰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2020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木兰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四川省阆中市木兰镇观音路西段27号,电话:0817-6596800)。

一、总体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镇长伏志军为组长,副镇长黎帅为副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四项制度,结合我镇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专人开展信息及时采集、及时整理、及时审核、及时上传,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规范性和便民性,高质量推进我镇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开展。

(二)强化措施,明确责任

镇政府坚持每个季度召开一次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认真总结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研究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并落实专人负责,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镇财政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实报实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三)工作开展情况

1、落实工作制度

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订了《木兰镇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木兰镇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木兰镇政务信息审核制度》《木兰镇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年终目标考核内容,严格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开展。

2、编制公开目录

认真对照市上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信息进行了梳理并重新编制了木兰镇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将党委、支部的决策内容和程序、发展党员程序、民主评议、党员违纪违法处理,开展党内组织活动等作为党务公开主要内容,将农村工作政策、各类专项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建设以及其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内容,以惠农政策为重点,将土地征用、计划生育、宅基地审批、耕地地力补贴、救灾救济物资发放、村公益事业作为村务公开主要内容,建设阳光型政府,促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3、严格上传程序

木兰镇党政办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制作、审核、上传信息,涉及机构职能、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社会服务等内容。

4、严格监督检查

设置政务监督信箱,公示举报电话。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的监督作用。建立了监督小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在公开前先交监督小组审查,由监督小组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公开后对群众提出的疑问、意见和建议,监督小组认真听取和收集,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和部门,并督促办理政府和有关部门未办理的情况,及时向监督小组汇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在及时完成目标任务上离上级的要求有差距;二是在公开信息的质量上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信息的时效性还需要进一步增强。

我们决心在2021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努力克服存在问题,理清思路,增添措施,加强信息队伍的建设管理和培训力度,加强安全管理及督促检查,加大信息审核及更新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一)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

根据工作实际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完善公开信息;规范公开政府办事服务信息;创新公开渠道,提高微信等网络媒体的利用率;在公共场所采用政府专栏、社区公开栏、便民手册等多种方式,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规范工作流程

增补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标准文书样本;规范公开行为,逐级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监督评议、问责等工作流程,将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三)完善配套制度

完善依申请公开、分发、处理、反馈工作机制,依法妥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及时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细化考核内容。

(四)加强监督检查

进一步完善监督评议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便民程度以及公开的效果、群众的满意度、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处理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考核,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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