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城镇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01 09:5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彭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发现的不足和整改方向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彭城镇党政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彭城镇人民政府,邮编:637403,电话:0817-6576001)。 
  一、基本情况 
  2017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镇结合实际,创新思路,完善机构,强化组织领导,整合资源建平台,落实制度促管理,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提高了法治政府建设。 
  (一)强化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信息公开 
    镇党委、政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狠抓了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的建设。一是完善工作机构。建立了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相应机构,强化了组织保障。二是强化公开宣传。镇党委、政府将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全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召开专题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将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内容进行广泛宣传,让群众深入了解,积极参与监督。三是积极贯彻实施。对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填报信息进行了系统培训,加强了相关人员业务素质。 
  (二)拓宽公开渠道,主动开展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照公开内容,坚持主动公开与申请公开相结合,拓宽渠道,创新形式,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了政府信息。 
  (三)健全体制机制,规范管理信息公开 
  围绕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推进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完善落实了五项制度:一是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审核后公开。二是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相关规定的各类行为,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三是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按照分级负责、加强协作、促进工作的原则,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重点、公开形式、公开制度、公开效果等六方面进行考核。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及公开形式 
  (一)互联网 
  通过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对各类信息分类别公开,方便群众对同类信息的查询与搜索,保证政府信息及时更新,群众可从阆中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本镇的公开信息。2017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140条,涉及政府工作动态、公文、应急预案、计划总结等。

(二)政府信息公开栏
  为保证所有的群众都能及时了解本镇的信息,在公开形式上,我们围绕便于群众知情、办事、监督,对于上网不方便的农民群众,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进行公开,保证了政府信息的透明度和群众的知情权。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人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017年我镇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五、发现的不足和整改方向
  (一)发现的问题 
  虽然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是工作发展不够平衡。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如有的在认识上还停留在“要我公开”上;有的还存在怕公开后削弱管理权力,增加工作难度等模糊认识;有的满足于一般性的办事程序、办事原则、收费标准公开。二是长效机制需要完善。 
  (二)整改方向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镇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切实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提高机关干部、村干部和群众对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把它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的大事抓紧抓好。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落实责任,确保把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四是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资料建档工作,做到政务、信息公开有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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