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振消费信心 共创“双心”环境——阆中市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3-03-16 11:45

3月15日,我们迎来了第41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进一步宣传贯彻消费知识方面的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共治,阆中市人民政府在东方广场开展了以“提振消费信心”为主题的“3•15”系列宣传活动。市委常委、副市长范昶,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张小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龙全,市政协副主席欧小彬出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及相关企业代表共400余人参加本次活动。

昶向参加活动的各单位及社会群众致以亲切问候并指出,阆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过去一年全市各级消委组织积极履职取得了一定成绩,新的一年全市紧紧围绕 “提振消费信心”这一主题,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把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强化消费教育引导、畅通消费投诉渠道、提升消费维权服务水平,从消费者和经营者两端发力,构建和谐消费关系,助力经济健康发展。

活动现场,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李成同志通报了2022年以来查处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企业代表阆中新世纪百货商都围绕向消费者提供更优质服务、积极履行商家主体责任出表态承诺性发言。

本次“3•15”宣传活动现场展示台、咨询台、讲解台,全市各消委理事单位和企业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法律宣讲等方式,向全市消费者深入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市市场监管局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还搭建了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面对面向消费者讲解辨假识假知识,最后对收缴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集中转运销毁。本次活动出动宣传人员3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 28300 余份。当日共接受群众现场咨询300余人次处理消费投诉120余次,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有针对性的帮助和指导。

2022年,市市监局立案查办各类经济违法案件347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6件、刑事拘留23人。查获过期食品及食品原料、假劣药品等215公斤、过期医疗器械75具、过期化妆品320瓶、不合格工业产品65批次,案值金额312万余元。查处多起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0余万元。

消费维权关系千家万户,阆中市将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消费维权力度,深化宣传,不断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让消费者能消费、愿消费、敢消费,提升全市消费者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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