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阆中税务坚持当好“四大员”让枫桥经验在基层落地生根
阆中市税务局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辖区、主动作为,以“四个坚持”为抓手,努力当好施工员、调解员、办事员和守门员,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税收实践、基层治理中焕发新的生命力。
坚持以创新建机制,当好项目谋划“施工员”。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四精要求”,在做实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创优自选动作,聚焦矛盾争议集中并有鲜明特色的分局、行业、领域,实行“1+2+N”运行模式,完善“领导领办+工作专班”工作机制,倒排时间表,列明事项清单挂图作战,以点带面、连点成线、由线成片,着力构建集舆情收集、纳税服务、矛盾化解、税费征管、风险防控五位一体的基层税收综合治理体系。积极探索“云调解”模式,推出线上匹配调解和线下预约调解等项目,利用税费服务支持中心进行远程操作辅导,不断深化“枫桥经验”在税务领域的实践应用,相关做法被税务总局组稿采用。
坚持以沟通解民忧,当好矛盾争议“调解员”。积极拓宽沟通渠道,通过电话、视频、钉钉线上工作室、面对面等方式开展争议“一站式”调解、“源头式”化解。探索“税务+司法”联动合作,在规范执法、法律服务、纠纷调处等方面精诚合作,联合开展旁听调解、税法宣传、支部共建等活动,增强调解工作多元性、整体性。整合内外资源,组建以公职律师、税收业务骨干为主,以外聘法律顾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优秀社区工作者、涉税中介组织人员等为辅的专业化调解团队,配齐5名专职调解员、5名特邀调解员,实现纳税服务更有质、矛盾化解更有感、税务实践更有效。
坚持以服务暖民心,当好人民群众“办事员”。加强党建引领。通过党课联上、群团联动等形式加强税企党务交流,传递最新税费优惠政策,及时回应关切,领跑服务群众“加速度”。提升服务质效。以纳税人满意度为试金石,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一把手走流程”等活动,把服务成果转化为治理成效。严格依法治税。认真落实《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不定期组织基层执法人员及“枫桥式”调解团队参加培训学习,不断增强业务水平,减少因执法不公引发的矛盾争议。
坚持以落实化风险,当好安全稳定“守门员”。严格落实“四个亲自”要求,“一把手”主动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展示“枫桥式”税务分局成果,争取地方政府大力支持,获得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批示2次。建立纳税人缴费人投诉快速响应机制,推行信息归集、分配处理、跟踪回访专人负责,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调解团队按月整理汇总调处矛盾争议相关数据和资料,准确判断矛盾争议热点,预警税费执法风险,提升调处针对性和精准性;广泛收集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按月开展调解效果评估,通过“回头看”推动工作持续改进。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结合税收征管质量“5C+5R”指标,防范规避各类涉税风险,全方位打造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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