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核销建议的公示
一、事故基本情况。2023年8月7日14时左右,在阆中市敏捷天樾一期一区9栋1单元202室(业主:陈宏伟)私人装修现场,发生一起死亡事故。贴砖工人宋清勇在2楼生活阳台临边处进行贴砖作业时不慎坠落至一楼的地面,造成头部右侧受伤,经现场120急救医生确认死亡。阆中市应急管理局按照“先行填报、调查认定、信息公开、统计核销”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原则,将事故情况上报并录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直报系统。
二、事故调查情况。阆中市应急管理局接到事故信息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到事故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该事故进行初步调查、取证、查阅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经核实,在8月7日阆中敏捷天樾一期楼盘发生的死亡一人事故中,业主陈宏伟和死者宋清勇系两名自然人之间的个人劳务关系,不属于生产经营单位。因此,该事故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三、事故核销建议。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安监总厅统计〔2016〕80号)有关规定,现阆中市应急管理局拟对该事故统计提出统计核销建议,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23年9月12日-9月18日)。公示期间,如对该起事故统计核销有异议或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阆中市应急管理局(联系人:王列驹,地址:阆中市水务大楼二楼206,电话:0817-6306110)。
阆中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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