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启用“阆中市交通运输局 行政执法专用章”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4 08:53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我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9月16日起,启用“阆中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专用章”以及相应的电子章。“阆中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专用章”仅限用于以阆中市交通运输局名义实施的行政执法过程中出具的各类文书,与阆中市交通运输局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得用于其他用途,超出范围外使用该印章无效。

特此公告。


阆中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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