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成果听证会公告
为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阆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兹定于2026年6月1日9时00分公开举行阆中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6年6月1日9时00分
二、听证会地点:阆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会议室
三、报名时间:2026年4月30日—5月15日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前往阆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听证会举办机构:阆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申请参加要求:欢迎阆中市辖区内年满18周岁且符合下列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持居民身份证明或介绍信前往阆中市土地征收征用事务中心报名。
1.与此次阆中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订无利害关系以及关注公众事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听证,报名人数超过10人的,我局将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其中10人作为听证代表参加听证。
2.阆中市辖区范围内行政部门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指派的代表,总人数不超过15人。
六、听证须知:
1.我局根据拟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按照广泛性、代表性的原则,指定听证会代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推选的代表,符合条件的,优先被指定为听证会代表。
2.听证会代表一旦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该次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今后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3.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4.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前,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5.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七、联系人:陈刚 联系电话:18141360933
特此公告。
阆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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