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 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一是健全基层对工棚营地预警响应处置及避险转移落实情况的核查机制;二是落实施工企业防灾主体责任。各村(社区)、有关单位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喊醒叫应”。村(社区)干部、居民小组长、骨干群众及在建工程安全负责人,充分发挥好基层一线预警响应处置的关键作用,确保末端发力、终端见效。二是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立即启动我办秋雨秋汛地灾隐患大排查及在建工程领域地灾隐患再排查再整治专项行动,对在建工程特别是工棚营地的地灾风险评估情况“大起底”,存在风险隐患的一律停工整改,停工整改难以达标的一律搬迁,全力消除隐患风险。三是进一步强化监测预警。及时发布地灾气象风险等级预报与短临预警,坚持预警区与非预警区同调度同抽查,强化毗邻区和上下游、左右岸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及预警反馈机制。将各方责任人、在建工程上级管理公司负责人补充纳入预警体系,细化完善信息传递方式,确保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到点到人到工地。四是要进一步加强避险转移工作。继续坚持“提级响应、见预(雨)就撤、严格管控”工作要求,村(社区)要跑遍每个隐患点、逐个地灾点和工棚营地明确避险转移现场指挥官、过程监管员、安置责任人;人员较多的工棚营地,要结合实际建立若干小组长作为“叫应人”的预警响应处置及避险转移机制;对避险转移情况进行核查核实,坚决做到“应转早转、快转、尽转、多转”“不安全、不返回”。
根据阆中市地质灾害指挥部《关于开展秋雨秋汛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办范围内开展一次秋雨秋汛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排查工作,请各村(社区)、有关单位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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