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协助做好我市境内石油天然气勘探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相关部门:
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西南物探分公司(以下简称西南物探公司)将于2024年在我市开展石油天然气勘探作业,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支持
西南物探公司拟在我市境内开展石油天然气勘探作业相关工作,对进一步查清我市石油天然气的储量及分布情况,合理有效开发利用地下矿产资源,推动我市能源产业化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全力支持。乡镇(街道)要落实1名分管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市级部门要安排具体业务股室和业务人员负责相关工作,确保此次石油勘探作业顺利进行。
二、落实责任,确保稳定
此次石油天然气勘探作业涉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社会治安、青苗及附着物补偿等方面工作。勘探单位负责加强与市级相关单位沟通对接,严格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依法依规开展勘探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标准对作业期间涉及临时占地或损毁的地上附着物予以补偿。各有关单位要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宣传力度,做好群众宣传解释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勘探作业或破坏勘探设施设备,不得截留或挪用补偿费用,切实保护群众利益。
三、明确分工,有效服务
市油气办:负责牵头揽总和综合协调,及时协调办理勘探作业相关手续。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提供沿线天然气长输管线情况资料,做好勘探作业期间跨越天然气长输管线的协调工作。
市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负责勘探作业期间跨越“三电”线路的协调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做好勘探作业范围内的耕地保护工作,指导勘探作业点位的规划布设和林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等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办理爆炸物品审批手续,组织人员维护勘探点位放炮期间的交通和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阻碍勘探工作的违法行为。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勘探作业期间施工电缆跨越公路、街道的协调工作,保障施工车辆正常通行。
市水务局:负责勘探作业期间施工电缆跨越湖泊、塘库堰的协调工作。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勘探作业期间跨越景区、文物保护单位的协调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勘探作业期间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突的协调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完成辖区内勘探点位临时占用土地、林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工作;配合做好安全监管、应急处突、宣传解释等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良好的作业环境。
阆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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