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人民政府关于阆中市2025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05 16:22

阆中市2025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已经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阆中市2025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

(二)批准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

(三)批准文号:川府土(南)20266

(四)批准时间:2026325

(五)批准用途: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地类及面积

具体详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阆中市2025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66号)附后

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

按《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执行。

四、征收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市自规局和属地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征收及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于202685日发布,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街道)、村(居)、村民小组公示栏张贴,同时在阆中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告(网址:www.langzhong.gov.cn),公告时间为30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93日止。

对《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阆中市2025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66号)不服的,应当自本公告公告时间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阆中市2025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66号)

阆中市人民政府

202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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