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人民法院坚持“四个导向”助力乡村振兴
阆中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积极利用司法资源优势,不断助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构建便民服务体系。针对涉农诉讼需求,开辟立案、审判、执行快速办理“绿色通道”,确保实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及时兑现涉农胜诉权益,以保证生产不受影响。积极落实司法救助,协助法律援助机构为确有需要的困难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切实让困难群众充分感受司法人文关怀。探索“线上共享”解纷模式,针对群众往来法庭诉讼不便问题,在重点乡镇村社建立法官工作站、法官助理调解室,指导当事人线上操作,通过云上法庭进行在线调解和远程视频庭审。
二是坚持创新导向,融入基层治理体系。实行诉前纠纷分类过滤。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推行“门诊式”审理模式。与当地派出所、司法所等职能部门积极对接,派遣能力强、经验丰富的法官助理提前介入、关口前移,有效化解10起矛盾纠纷。2023年以来,共出警处理纠纷12次。创新开展“诉前调解+线上调解”。充分利用人民调解平台、电子送达、云庭审等线上审理模式,多措并举化解矛盾纠纷。充分释放农业生产要素活力。依法妥善审理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产业园建设等纠纷,严厉打击销售伪劣农资犯罪等行为,依法严惩破坏乡村生态犯罪行为。通过“一法庭一品牌”创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推动服务乡村振兴全面提质。
三是坚持效果导向,优化法治宣传模式。围绕群众反映强烈、区域多发、党委、政府关注的案件,主动研判基层社会治理需求的区位优势,在天宫镇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宝珠村成立“乡村振兴巡回法庭”,服务辖区经济发展及群众法律意识普及,逐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及群众生活秩序。2023年以来,开展巡回审判12次。依托 “片区法官拉家常”“庭审进万家”等普法平台,普及赡养、防诈、借贷等“热点知识”。搭建“法官+基层组织+人民调解员”微信联络群27个,开展“指尖普法”。
四是坚持需求导向,丰富多元解纷举措。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诉前纠纷化解率达48.73%。推进司法资源下沉,推广思依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相关经验,促进“三级解纷”模式功能最大化。法庭受理邻里纠纷同比下降25%,赡养案件同比下降38%,离婚案件同比下降23%,纠纷化解率同比上升29%。促成建立“乡贤”调解团、老人妇女儿童关爱团等调解团队6个,让人民调解工作深入人心。实现对乡镇(街道)及重点村社的司法服务全覆盖,通过“片区法官+法官工作站+法官助理调解室”模式的实质化运行,推动矛盾纠纷“一处收归”“一地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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