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绿千载传血脉 法安山河漾年华 ——阆中法院“阆法青漾”法治文化品牌

发布时间:2023-05-30 11:00

这里,山清水秀,风景宜人;

这里,历史悠久,人文荟萃;

这里,传统文化、红色文化、民族文化、法治文化……交相呼应,熠熠生辉。

四川阆中,一座拥有2300余年建制史的古县。

为守护这座美丽的千年古城,传承其文化根脉,助力文旅兴市战略,阆中法院以“三高六质”精神特质为目标,深挖本地区“传统文化、红色文化、民族文化”的法治公因数,将文化内涵的精神价值转为“无形胜有形、柔弱胜刚强”的纠纷化解力、息诉抚慰力、廉政约束力、文明展现力、对外影响力等文化软实力,与时俱进打造“阆法青漾”法治文化品牌。

青:青青子衿;漾:法漾年华

“青”指积极向上的青年一代,同时与阆中的绿水青山相呼应;“漾”取“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中的润泽之义。“青漾”蕴含着新时代法院青年一代扎根基层、积极生长的精神风貌,荡漾法治之海、追寻上善若水境界的志向抱负以及热爱家乡、守护传承的家国情怀。

青袍黄绶   风骨依然

青色:中国传统五色之一,《周礼·考工记》“杂五色,东方谓之青”。青色塑造中华文化外表,呈现岁月历史的痕迹。

唐高宗显庆五年,弱冠之年的尹思贞明经举,着青袍,跨蜀道,入隆州(今阆中),补法曹参军,掌按讯、决刑。其在任期间,贤良方正、刚不护缺,当地人民勒石以纪其事。

《旧唐书·尹思贞传》记载曰,尹思贞,补隆州参军,时晋安县有豪族蒲氏,纵横不法,州司令思贞推按,发其奸赃万计,竟论杀之,远近称庆。

至宋朝,在阆中设州。宋仁宗年间,阆州有雍子良挟财与势,在屡杀人后,贿赂其所管的里民为其顶罪。朱寿昌知阆州时,对里民顶罪的案件重新审查后认为有异,重新讯问里民,查明雍子良使人顶罪真相并予以法办。

《宋史》本传中记载了前述朱寿昌在阆中断一疑狱,除暴安良,郡称为神,蜀人传至今的事迹。苏东坡也在《满江红·寄鄂州朱使君寿昌》赞其曰“君是南山遗爱守”。

明代,阆中设保宁府。明朝后的川剧演唱中,有一句“官司要打到保宁府”。推官,理刑名也。明朝府推胡执礼初生牛犊,不畏强权,坚持翻阅历年旧案,重审兵部侍郎赵炳然之子赵廷强奸民女、逼死人命一案,赵廷后被问斩于剑州。胡执礼在推官任上发奸擿伏,遵行国令,执法严明,后被提升进京,任刑部主事。明后七子之一的王世贞曾称之,“关西清白古来传,数到胡威更莹然”。

从旧唐书至明史,青袍黄绶,持心如衡,以理为平,傲然风骨。守一方正义,护一方平安,是传承千年不变的司法文化。阆中法院始终根植于优秀传统司法文化,立足于“人文保宁”这方沃土的滋养,深耕法院文化建设。

如今,法院干警着黑袍,戴红徽,黑、红、黄交相呼应。

后辈不忘前人之志,阆法青年始终扎根“人文保宁”“法治保宁”。在“天理国法人情”中寻找平衡,在“公生明,廉生威”的指引下追寻“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情怀,风骨依然。

当年,尚是青年法官的张利萍力排众议,受理并审结四川省首例“民告官”不作为案件,开创行政不作为承担赔偿责任之先河,推动中国行政法治进程。在扫黑除恶斗争中,阆中法院刑事审判团队打响全国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枪,写入省法院年度工作报告。青年干警毛刚扎根基层、服务群众,被群众选为“全省我最喜爱的政法干警”,还有全省巾帼文明岗——保宁女子合议庭,全国家事审判先进个人母红英……

赓续法律文化精神血脉,坚定法律文化自信。阆中法院取“青袍黄绶”之“青”,除做实“青蓝工程”不断加强青年干警队伍建设外,还打造“青漾法研社”,积极引领青年干警发挥中流砥柱作用。

入企业,护经济,促进文旅发展;

普律法,守民生,捍卫司法公正。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阆法干警让千古咏唱一直传承。

青山为证   星火传承

绀青:绀,含也,青而含赤色也。青色与红色的相交,呈现出深沉而肃穆的厚重感。

苍翠的锦屏,静谧的嘉陵,流淌着革命岁月里的火与歌。

1933年至1935年,李先念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率领红四方面军,创建中国第二大苏区――川陕革命根据地,并转战阆中三年之久。

19339月,红四方面军在阆中市老观镇彭家院设立阆苍县革命法庭,巩固了红色苏维埃革命政权。现老观镇仍留存苏维埃革命法庭旧址,也是目前全国现存的革命法庭中保护最为完整的建筑。在革命时期,革命法庭主要办理打土豪分田地、惩办汉奸恶霸劣绅等案件,为穷人撑腰壮胆作后盾。翻开革命法庭的历史,苏区审判事业服务革命、服务劳苦大众的特点,集公诉、审判、执行于一身的办案模式及两审终审制、死刑复核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赋予当事人上诉权等,是我国现代司法的缩影。

革命法庭以法治巩固了新生苏维埃政权,在群众中积极宣传我党的各项政策,争取了广泛的群众支持。红四方面军离开阆中时,阆中近2万儿女随队踏上长征之路。

如今,见证了革命岁月的老观革命法庭、水观革命法庭、县革命法庭依然屹立,革命法庭撒下的社会主义审判事业的火种早已燎原。

阆中市人民法院始建于1950年,无论是在老城区的东门口还是新村路以及现在的审判大楼办公,阆中法院人一直坚持在传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奋进。

上世纪80年代,在法院办案还是层层汇报、签批的传统模式下,阆中法院就开辟了“审判长负责制”的案件办理模式。该经验在《法学会》等刊物发表,并引发了全国司法界的关注。

今天的阆法人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践行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先辈血与火的革命激情中将司法为民情怀传承下去。新一代的法院人紧跟党走、不忘初心、不断前行,继续书写新历史。阆中法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以优秀庭审、裁判文书评选为抓手,着力提升案件质量,以判后答疑、诉讼辅导为支撑,拉近司法与群众的距离,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阆中法院取“绀青”之“青”成立“习近平法治思想青漾宣传团队”。团队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红四方面军完整的红色基因为基础,将法治思想宣讲普及到山野乡间、企业社区,持续讲好革命故事,赓续红色血脉,传承红色基因。团队干警撰写的《赓续与融合:法院文化建设中的红色篇章》在四川法院首届法治文化论坛中荣获一等奖,阆中法院就红色文化传承在全省法院中作交流发言。近年来,阆中法院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成功举办“法耀古城 ‘典 ’亮文明”一典一析民法典宣传活动,努力讲好“法典故事”;同时,将宣讲同巡回审判结合,开展“片区法官拉家常”“庭审进万家”,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服务精神,进一步丰富本土红色司法样本库。

在庄重的时间轴中书写公平正义,让革命精神薪火相传,阆法干警请青山为证。

群青镌色   民合年丰

群青:来自于中西亚宝石的颜色,伴随丝绸之路进入中原腹地,古代用于镌刻石碑、雕像,它是民族文化融合的见证。

自隋唐始,少数民族内迁入阆,阆中逐步形成回族、土家族、蒙古族、藏族、彝族、壮族、满族、纳西族等少数民族共融的局面。

阆中现有回民4000余人,故在阆中设有川北唯一的回民乡——博树回族乡。回民在阆恪守教义,并融入当地居民日常生活之中。如今回民文化不仅是阆中人文文化之一,还逐步演变成为阆中特色经济之一。阆中特色小吃牛肉面、羊杂面、张飞牛肉、桂花月饼都与回民文化息息相关。

近年来,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注水牛肉案”“张飞牛肉品牌保护案”,不仅守护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也守护了民族地区特色食品及企业的声誉,促进了回汉一家亲,共同营造良好的阆中文旅环境。

阆中法院取“群青”之“青”成立“青漾枫桥团队”。以阆中特有的民族文化为基础,在博树回族乡设立“石榴籽法官工作站”解纷平台,深入回民聚居区开展纠纷调解,并积极走访回民企业,护航经济发展。团队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法治宣传教育,定期向回民群众发放法律政策读本、民族政策宣传资料,宣讲党的民族及宗教政策,提供法律咨询,宣传普及防范养老诈骗和电信诈骗等相关法律知识。阆中法院用法治文化浇灌民族团结进步之花,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唱响民族团结进步发展主旋律。

只此青绿,江河荡漾。

守千年古城,传文明血脉。

阆法干警生于斯,长于斯,成于斯。

青石的街巷、青翠的锦屏、青瓷的茶碗,都徜徉着法院人青春的年华,为民的情怀,守护的担当。

这就是关于“阆法青漾”的故事。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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