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会前学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发布时间:2024-07-12 09:49

2024626日,市长唐硕主持召开十八届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下简称《安全法》)。

唐硕强调:

(一)强化源头治理。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培训指导力度,通过印发技术手册、集中座谈培训、专家一线授课等方式,广泛普及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技术,支持鼓励种养殖大户、农业专合社等经营主体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扩大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规模。市市监局、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街道)要普及科学施肥和施药技术,督促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等规定,加强农资销售点资质审查、执法检查,从源头降低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风险。

(二)强化过程监管。市农业农村局、市监局要扛牢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业监管责任,建立健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把紧把牢“出产地”“进市场”关口;加快推进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主体入驻国家追溯平台,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环节可监管、可追溯,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强化引导宣传。市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安全法》普及宣传教育,引导各相关部门树立法治意识,自觉在法治轨道上研究处理涉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村(居)委会、专合社等基层组织优势,安排工作人员、农技人员进村入店,开展面对面法规宣传,引导供给方安全生产、经营者依法经营,全面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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