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市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政务数据共享条例》
9月3日,市长唐硕主持召开了十八届市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了《政务数据共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会议强调:
(一)加强学习理解。市发改局(数据局)要深入浅出解读《条例》内容,开展数据共享培训,明确政务数据共享全流程规范化要求,切实消除政务数据共享“模糊地带”。各级各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政务数据工作,按照《条例》要求及时清理、修订不适应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着力提升部门数字化治理和服务水平。
(二)加强信息沟通。市发改局(数据局)要会同公安、网信、保密等相关部门,立足打破数据壁垒,共同研究政务数据共享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加快“一表通”“一网通办”建设,切实减轻基层填表报数负担。各级各部门要自觉摒弃“政务数据共享只是数据部门责任”的错误思想,自觉加强协同配合、信息沟通,及时完善更新政务数据,保障政务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用性,为提供政务数据共享服务、减少群众跑腿次数、减轻企业办事负担提供坚实保障。
(三)加强安全监管。各级各部门要全面压实政务数据共享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强化安全管控水平,提升风险监测防御能力,坚决守牢数据安全底线;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政务数据共享过程中的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的行为,依法给予严厉处分和惩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资源利用。市发改局(数据局)、大数据中心要统筹用好现有数据平台,指导督促各有关单位充分整合数据资源实行清单化、信息化管理,确保数据资源利用的最大效益;要积极对接数字经济政策,探索开展数据资源“政府监管+市场化运营”模式,促进数据资源释放价值、形成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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