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垭镇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12-26 15:07

2022年,望垭镇在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各项会议精神,高站位、高标准、高要求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各项工作任务,始终用心抓、使劲干、求实效,促进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稳步推进法治建设。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为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第一责任人,筑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多次在党委会上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有效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强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落地见效。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

(二)加强业务培训,强力提升队伍法律素养。镇党委、政府建立学法制度,并形成了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法用法的长效机制。通过持续开展学法活动,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部署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贯彻活动,切实加强我镇依法行政工作培训力度,严格要求镇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组织的依法行政工作培训和学法考法工作,提高我镇法制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截至202211月,我镇执法证持有人数2人,积极提升行政执法规范率,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坚持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我镇为促进法治意识深入人心,形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良好常态,全面加强学法用法,定期组织镇机关干部职工、村干部集中学习法律知识,使依法行政、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理念和执法自觉在镇、村两级干部中生根、开花、结果。全面加强法宣传,持续开展“一月一主题”法律宣传活动,走村入户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森林防火条例》《乡村振兴促进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横幅、散发传单等形式加大法宣传力度,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四)深化“三治融合”,探索基层治理新思路。我镇本年度无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诉讼败诉率为0%。强力推进行政诉讼立案前调解,组织安排有关驻村领导、干部进行调解,行政诉讼立案前调解率100%。继续深化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推进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体系,加强“网格化”管理服务水平,及时上报事件信息,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大力规范信访维稳工作秩序,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引导群众依法依规表达诉求,推动信访维稳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严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年终述法要求,严格部署、协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对重要工作严格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及时部署、及时督促,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积极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二)强化法治工作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我镇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坚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重大问题随时研究解决。

(三)重视培养法治思维。明确领导班子学法制度,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年度学法12次,重点学习宪法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存在的问题

2022年,我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以及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人员配备不足,受编制、人员的约束,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有差距,特别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需进一步提高。

(二)干部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专题学习培训教育较少,对普法工作思想不够重视,法学习主动性、自觉性有待提高。

(三)普法工作点多面广,工作量大,普法工作人员少、任务重。对于如何进一步增强群众知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普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努力。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优化社会管理职能。充分发挥法治在社会建设中规范、保障和促进作用。针对社会领域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刑释等人员的学法和依法管理方法,有效预防高危人群违法犯罪,通过创新社会管理的方法和手段,努力实现由粗放型、防范型管理向法治型、服务型管理的转变。

二是强化基层民主自治。不断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激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踊跃性和积极性,通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全面落实法律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巩固和完善基层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各项功能,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是加大社会矛盾调处。进一步整合法治资源,加强各村便民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村综治工作站等服务平台建设,努力做到社会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真正实现便民、安民。

特此报告。

望垭镇人民政府

202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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